国光电气3月12日公告,公司于3月11日收到公司实控人之一、董事长张亚家属的通知,张亚家属收到永清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张亚被实施留置。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有权机关向公司发出的关于前述事项的任何文件。
张亚在留置期间暂时无法履行董事长职责。根据《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董事长无法履职期间由副董事长吴常念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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