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未成年人心智发展不成熟,有时候就容易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情。
并不是说贬低未成年人,未成年确实需要社会更多的保护。
本文中的这位未成年人,就因为表白失败,居然选择了跳楼,实在令人惋惜。
案例回顾
小苏是一名高中学生,今年十七岁,再有几个月就要成年了。
他跟亲戚家的大哥哥小宋关系不错,小宋经常带他去各种地方玩。
这天,小宋神神秘秘地把小苏叫到一边,说要带他去ktv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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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苏其实很想去,但他害怕妈妈知道了骂他,婉拒了小宋。
“不去就算了,你们班的那个女同学叫什么来着?对了,丽丽!我去叫她。”
小苏一向暗恋丽丽,觉得这是个机会,果断跟着小宋去了。
小宋和小苏一起叫了几个高三和高二的同学在KTV聚会,这样叫上丽丽就不刻意了。
聚会的人不是十七岁就是刚十八,KTV的服务人员也没多问,要啥给啥。
唱了几首歌后,小宋怂恿小苏去表白,小苏胆小,胆儿也上来了,抢过话筒冲着丽丽来了首情歌。
一时之间全是口哨声和起哄声。
“对不起,我对你没兴趣。”
丽丽干净利落的拒绝了小苏。
小苏还没想好怎么圆场能让自己不尴尬呢,另一名同学小刘迅速抢过他的话筒,也跟丽丽表白了……
“对不起,我暂时不考虑谈恋爱。”
丽丽的语气比拒绝小苏时缓和了不少,但还是伤到了小刘。
小刘和小苏抱头痛哭,年轻人就是这么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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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丽丽对小刘有点好感,只是想把心思放在学业上,她拿起纸巾递给小刘,还安慰了他几句。
小苏被忽视,心情更低落了,聚会就这么不欢而散。
“你们先回去,我想静静。”
小苏表示想自己一个人待会儿,其他人也没多想,只有小宋有点不放心,但看天色已晚也跟着一起回去了。
谁料,第二天居然传来小苏跳楼自杀的消息。
小苏父母得知真相后,将KTV、小区物业、以及参与聚会的小宋、丽丽等人全部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120万元。
KTV方称自己正常营业,并无过错。
小区物业也说自己安全措施做得很好,小苏自杀是他们阻止不了的,不应该赔偿。
不相干的聚会者委屈极了,说小苏是自杀,就算要找也是找丽丽他们啊,这不是乱咬人吗?
丽丽和小宋百口莫辩,只等着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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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析
首先,小苏作为聚会的组织者之一,在自知自己未成年的情况下依然大量饮酒,这是他自己的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一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而小苏父母身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管义务,所以小苏父母负80%责任。
聚会的一干人等虽有未成年人,但均已经超过16周岁,具备认知能力,知道喝酒的危害,所以理应承担责任。
物业公司安全措施确无问题,小宋等数人共同剩下承担10%责任,共计12万元。
最终,法院判定KTV和小宋等人共计赔偿小苏父母24万元,余下96万元由小苏父母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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