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微言轻,尤其是自己还弱小的时候不要尝试越级打怪,很容易变成人家的经验值,所以,关于上海400套经济适用房被私人出租出售这事,咱们分开来聊,不聊上海,不聊400套,只聊经济适用房。
顾名思义,经济适用,肯定是给经济上不那么富裕的家庭准备的,为了让所有人“居者有其屋”而建造的“福利房”。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先记住这句话。
全世界许多国家都存在经济适用房,只不过名字并不统一,但性质是一样的,最出名的要属新加坡的“组屋”。
新加坡总理李光耀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伟大愿景,在1960年开始推行这种由政府承建的,相对于普通商品房少了很多增值的配套功能,却让更多因经济拮据无法购买商品房的家庭有了一个安身之所。
由于新加坡自身土地资源的稀缺,这种“组屋”也不是敞开供应的,对于申请购房者的要求审核也十分严格,比如说,首先要是新加坡公民,外籍身份是不可以申请的,其次,以家庭为单位,月收入少于14000新币才可以申请,也是为了防止有人钻空子,李代桃僵。
如果是以个人身份申请,那要求就更严格了,需要年满35周岁以上,月收入少于7000新币的人才有资格申请“组屋”。
咱们国家是从1985年开始提出“经济适用房”这一说法的,之后的1994年和2007年两次完善对经济适用房的定义和管理办法,这让不少有需求的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福利。
咱们这边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门槛普遍的要求是家庭年收入6万以下,并且有这个城市的户口。
但是经济适用房在咱们这边有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房屋的位置。
很多经济适用房的位置都在城市边缘,远离市区,交通很是不便,这就让申请者面对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选择经济适用房,那么工作通勤就要花费巨额精力和成本,如果为了方便选择工作单位附近,那就与经济适用房无缘。
这并不是申请者矫情,而是一种无奈,因为经济拮据,所以才需要申请经济适用房,如果住上经济适用房,就没办法在市里打工,因为通勤的成本会覆盖打工收益,这并不划算,而经济适用房周围又没有那么多适合的工作岗位可以提供,那只会让经济更加拮据,所以很多人不得不放弃这个福利,选择在城里租一个廉价而逼仄的出租屋,以减少生活开支,努力活着。
所以相比起经济适用房的其他问题,位置问题才最难解决。
至于经济适用房在租赁和出售中滋生的各种腐败问题,比如最近的上海400套经济适用房被二房东转租事件,大家理性看待就好,并且当地政府已经发出通报称要严厉审查,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咱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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