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唐诗印在酒瓶上,结果就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被法院两次判决要赔20多万人民币,这家新疆酒厂真的是挺冤枉的。
大家读过一首王翰的古诗吧?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诗写的好,千古流传,而且这首诗证明古代我国就喝葡萄酒。所以新疆的一家葡萄酒生产厂商别出心裁,在设计自己酒瓶外包装的时候,特别的把葡萄美酒夜光杯这句诗直接印在了瓶子上。这使得喝这瓶酒的时候我们也能感受感受风雅之气,我觉得这个做法挺好的。
然而出问题了,有麻烦了。为什么呢?因为早在几十年前呢,就有人把夜光杯这三个字注册了商标,后来几经流转,这个商标的权利落在了北京某公司手中。人家一看我这个商标叫夜光杯,我是卖葡萄酒的,你这个新疆厂商你把葡萄美酒夜光杯这句诗印在你的瓶子上,还这么大,尤其是你夜光杯那三个字跟我这个商标形象还挺像的。
所以人家认为你这是在侵权,一纸诉状把这家公司告到了法院,法院审理的时候,这家公司很懵,人家说这句诗已经流传上千年了,耳熟能详,妇孺皆知,我们只是把这样一句优美的古诗印在我们的瓶子上,这怎么就侵权了?
而且这家公司还说,当年他们也想把整句诗,葡萄美酒夜光杯通通的去注册商标,但是没注册成。因为咱们知道,你注册商标的时候有很多字眼是不能用的,所以这家公司想,我整句诗不能注册,那说明我用应该也没问题吧?我用当然别人也可以用嘛!
可是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说不行,因为人家已经把夜光杯这三个字注册了,这个商标的知识产权是由这家公司所独有的。而且这家公司也是生产葡萄酒的,所以人家有这个商标在先,你用这句古诗就有可能有侵权的嫌疑。这家公司也说,夜光杯这三个字已经流传上千年了,很多人一提起夜光杯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葡萄酒。
结果你这家公司把夜光杯注册成商标了,人家也真同意了,那你这不是垄断了夜光杯这个概念吗?以后任何人描述夜光杯这个事,甚至用人家王翰的原诗,结果都算侵你的权了,这上哪讲道理去啊?
但没办法,法院两审认为,人家公司既然已经拥有了夜光杯这个商标,你在你的瓶子上打上葡萄美酒夜光杯,你就有侵权的问题,所以判他要赔20多万给这家公司。我只是不知道,千年之前的大诗人王翰知道这个事之后,他是不是也吓出一身冷汗啊?以后他再给别人题诗,用自己这句名句的时候,会不会也有侵权的嫌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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