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第九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今年以来,菏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已全面落实落地,截至目前,菏泽全市纳入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153个项目、3.6万户已基本完工,正在最后扫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就改造计划申报问题答记者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今年以来,菏泽市紧密结合实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科学组织、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确保了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全市纳入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153个项目、3.6万户已基本完工,正在最后扫尾。通过改造,小区环境显著改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配套功能逐步齐全,群众居住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升。改造过程中,改造程序更加规范,按照“一区一策、一楼一案”,加大宣传力度,做细群众工作,确定改造内容。严把现场管理,强化统筹协调,避免周末及夜间施工,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在筹集资金方面,全市争取各类改造资金4.9亿元。其中,中央和省奖补资金1.9亿元,中央预算内基础设施配套资金6796万元,专项债券2.25亿元,社会资本和居民出资1474万元。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制定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业主出资比例指导区间》,供居民协商时参考。今年,全市既有住宅完成加装电梯28部,另有25部正在施工。更多小区居民即将告别“爬楼时代”,过上“一键直达”的幸福生活。
老旧小区每年的改造计划是如何确定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底前在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近五年内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独栋别墅,没有改造价值的单层住宅。
每年改造计划的申报,是按照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文件要求,按照“自下而上”原则,由县区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改造名单,综合考虑县区财政承受能力、居民改造意愿、项目成熟程度、轻重缓急等因素,经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呈报市住建、发改、财政部门,后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相关部门,最终由省相关部门公布改造计划。2024年,菏泽市列入改造计划56个项目、9365户。
来源: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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