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的北京老哥詹勇,提前两年从单位退休,孩子在国外生活,老伴去世了6年,退休后的生活虽然自由,但是总感觉比较孤独,老哥经济条件不错,心里总想着再找个老伴度过后半生。
2019年5月份,詹勇在某婚恋网站上认识了一位名叫陈梦的广州人,46岁离异10年,两人加了微信之后,感觉非常投缘,经过一个多月的接触,詹勇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后半生的伴侣,有一种想要和对方见面的冲动,
2019年6月10号,詹勇从北京飞往广州和陈梦女士在宾馆里见面,两人发生了关系,根据詹勇的描述,陈梦大眼睛,个头不高,不过保养还算不错,看上去不像是46岁的女人,身材也比较匀称。第一次见面自己就深深喜欢上了对方。
初次见面两人对双方的印象还不错,他们也开启了同居生活,根据詹勇的描述,他们原本打算新同居一段时间,相互磨合一下,如果双方都比较合得来,再领证结婚,詹勇也打算离开北京,和陈梦在广东找个城市,买一套房子一起过后半生。
根据当时的口头约定,如果两人结婚,有詹勇负担买房子的钱,结婚以后陈梦两个女儿的抚养费也由詹勇承担,同居之后,詹勇和陈梦商量,希望她把工作辞掉,一切开销都由自己负担,陈梦犹豫再三之后,最终还是辞掉了某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根据陈梦后来在法庭上的陈述,她的工作年薪40万左右,如果不是张勇唆使,自己也不会丢掉这份工作。
为了让陈梦安心辞掉工作,詹勇在2019年6月13号,6月20号,6月21号分别给陈梦转账10万元,100万元,50万元。9月10号又给陈梦转了两个月的生活费一共8万元,前后共计给对方转账168万元。根据后来陈梦对法院陈述,这其中的10万元是在广州租了一套房子,一个月7000元租金。
詹勇为了和陈梦长相厮守,将自己的医保也转到了广州,就落户在陈梦原本居住的家里,陈梦的家和他们租住的小区只有三站地的路程,詹勇曾经多次提出到陈梦的家里看看孩子和家人,但是都遭到了陈梦的拒绝。
一个多月之后,詹勇发现陈梦开始经常夜不归宿,后来直接白天也见不着面,打电话也是草草几句就应付过去,理由也无非就是在忙,或者出差等等。根据詹勇介绍,这段时间两人一个月之内就在一起吃了三顿饭,同床共枕了四次。
11月初,陈梦告诉詹勇房租快到期了,提醒他赶紧续租,随后陈梦打算把詹勇的美金换成人民币用来交房租,这一次惹怒了詹勇,他觉得陈梦就是一个认钱不认人的女人,对自己一点感情都没有,陈梦也觉得詹勇是在玩弄女性,两人彻底闹掰。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么无奈。
随后,詹勇把陈梦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归还自己的168万元钱,2020年5月22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最后做出判决,陈梦返还詹勇72.5万,詹勇不服一审判决,再一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8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詹勇的诉状,维持原判。
根据中级人民法院的解读,詹勇给陈梦转账的时候,便没有注明这样一笔大额资金的具体用途,这也是詹勇无法追回部分钱款的主要原因,还有一点,陈梦是在詹勇的唆使之下才辞掉年薪40万元的工作,从这一点上来说,陈梦也有损失。
温饱思淫欲饥寒起盗心,希望北京大哥好自为之吧,人生不一定非要双宿双飞,一个人的生活也一样精彩,你们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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