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
昨日
福州市闽侯县宣布
取消安置房5年交易年限限制
11月7日起,对安置房上市交易调控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取消闽侯县安置型商品房和普通拆迁安置房5年内上市交易限制规定;
☞补交差价款或土地出让金即可上市交易。
这意味着拆迁户们
自取得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之日起
即可根据自身意愿自由买卖
不受年限限制
据悉,2018年,《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住宅房屋征收实行安置型商品房补偿安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施行。
其中规定,“安置型商品房可进行交易活动,原则确定安置型商品房回迁分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来源:福州晚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