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三百封血书,江西男子被污蔑杀害女友,被判处死刑。
但死刑被停止,二审判决为死缓,17年后重见天日。
一、莫名其妙成为杀人犯
温海萍,男,1978年生,江西人,大学文凭,2002年2月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拘,3月被逮捕,8月1日法院判处其故意杀人罪。
温海萍在收到法院的死刑判决书时非常绝望,他并没有杀人,也不是凶手,他是被诱供导致的,但他说的话没有人信。
家里没钱没势,家人都是农民,把他供养到大学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同时当时狱友都说二审改判没什么希望。
这也导致温海萍甚至起了自杀的念头,还给家里写了一封遗书,狱警发现后害怕温海萍自寻短见,就令同寝的狱友晚上要留人值守防止温海萍自寻短见。
2002年9月28日,温海萍要被执行死刑了,他很平静,他觉得自己可能就这样结束了,甚至还问了法官们自己的考研分数,温海萍的异常让法官们注意到了,他们互相看了一眼,随后便到了隔壁会议室商量了一番,回来后便让温海萍回去了,他的死刑暂缓。
本来应该死去的日子他却活了下来,这让温海萍升起了一丝希望,同年12月21日,在二审判决中,高院将死刑改判为死缓。
改判后他被送到了江西省女子监狱服刑,这时起他便开始了他长达十六年的申诉,他开始写申诉书,每次写完后便针扎破手指用血写下一个冤字。
这个行为到2015年停止了,这时开始不允许写有血字的申诉书了。这么多年,三百多封申诉书,同时也有三百多个“冤”。
这些年,温海萍在女子监狱中表现积极,学会了车工,在监狱中进行金属加工工作,还因为技术好带了徒弟。他也因为表现非常好的缘故从死缓改为无期,又从无期改为了17年,这更让他升起了出去的希望。
2018年5月,温海萍刑满释放,他很是激动,最开始的时候他甚至都觉得此生已经无望了,可没想到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出狱的那天他的母亲接的他,但已经在监狱里大半辈子的他已经和社会有些脱轨,还好有一个朋友愿意接纳他,他在那个朋友的公司中做着水电工,每个月七千左右的收益。
有了工作也该找女朋友结婚了,可他的年龄已经很大了,出来都四十岁了,还有一个杀人犯的罪名,几乎很难找到女朋友了。
但似乎是时光对他的补偿,在2018年中秋的时候经过别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三岁的大学老师,这个人不嫌弃,很同情温海萍的遭遇,同年年底嫁给了温海萍。
温海萍很满意,有了工作,有了家庭,未来也会有孩子,看上去很美好,但他不愿自己以后的孩子和妻子都被人指指点点,于是还是不断在申诉,他想把自己头上的这个冤屈洗清,堂堂正正做人。
二、以案释法
警察进行诱供或者刑讯逼供不犯法?警察刑讯逼供是犯法的,可能会构成刑讯逼供罪,若有警察对人进行了刑讯逼供,无论这个人是否真的为罪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地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如果进行了刑讯逼供那么这个进行逼供的人也已经触犯了法律,那么他会有牢狱之灾。
如果一个人被冤枉进了监狱,查清以后会怎么样?针对这样的事情,国家是有赔偿的,国家有关于《国家赔偿法》的法规第三十三条规定,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每日的赔偿是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的。
比如在2013年2013年被羁押4282天的李怀亮获得赔偿78.08万元,2015年被羁押4284天的曾爱云,获赔偿94.13万元。
结语
关于冤假错案我国也正在不断的更新以及改进制度,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好,未来的这样的案件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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