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电鱼、毒鱼、炸鱼行为,是落实河长制的重要举措。9月29日晚,官庄畲族乡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汀江河官庄大桥上游德康村段有人非法电鱼。接到举报后,派出所、河长办人员立刻赶往现场查证,迅速有力处置。
30日凌晨1时许,于现场抓获一名非法电鱼人员曾某某,查扣电瓶一个,将鱼苗放生,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教育,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下一步,官庄畲族乡将加大对汀江河水域的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勉励群众对涉河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切实保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营造畲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
电鱼是严峻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活动,是我们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捕捞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峻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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