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日新月异、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时代,我们面临着各种投资理财的机遇与挑战。然而,正如古人云:“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财富。”在这个充满变数的投资领域,如何明智地把握机会,规避风险,是我们每一个消费者必须面对的课题。
在当今数字化快速发展的时代,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日益猖獗,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案件频发,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今日(2023年9月19日)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旨在引导我们正确认识和防范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此类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往往以“高收益”、“保本高息”等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然而,真实情况却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些所谓的“高收益”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风险,甚至可能演变为诈骗行为。
一、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特征
为了保护自身权益,我们需要深入了解这类诈骗的特征。
首先,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具有极高的隐蔽性。不法分子往往在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处投放大量广告,利用知乎、微博、抖音等APP的评论区宣称掌握各种投资技巧、内幕消息。他们甚至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投资暴富案例”、“直播课”等方式骗取消费者信任,诱导消费者参与投资。
其次,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手法不断翻新。金融类APP在手机应用商城的上架审核十分严格,需要提供营业证书、执照、协议等相关资质文件。由于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APP无法通过正规途径在应用市场上架,诈骗分子只能通过创建网址链接、发送APK安装包或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让用户下载安装虚假投资理财APP或进入虚假投资网站。这些APP或网站往往模仿正规投资平台,以假乱真,让消费者难以分辨。
再者,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资金去向往往不明。正规的投资平台只能转账到开设的专用对公账户。然而,诈骗分子往往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账到指定的个人账户或非当前投资平台的对公账户。这些账户缺乏监管,资金去向难以追踪,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最后,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具有极高的诱惑性。诈骗分子往往以“保本高息”、“专家保证”等作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参与投资。然而,这些所谓的“理财神器”往往是虚构的,目的是为了骗取消费者的资金。一旦受骗,消费者往往损失严重,甚至陷入困境。
二、防范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介绍,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通常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实施:
一是以“保本高息”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不法分子假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投资、P2P投资、外币投资等概念,推出所谓“投资理财神器”,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宣称“稳赚不赔”,以高返利、按月返利、保持现金流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关注。
二是以“专家内幕”虚假消息诱导投资。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消费者好友,将其拉入“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投资暴富案例”“直播课”骗取消费者信任,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消费者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会员渠道”“特殊资源”等诱骗消费者参与投资。
三是以“投资返利”虚假平台转移资金。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仿冒投资平台,向消费者发送虚假链接,引导消费者下载APP进行投资,并以小额投资返利作为诱饵,不断引导消费者加大资金投入。不法分子随后迅速转移资金,甚至利用消费者急于提现的心理,以“登录异常”“服务器维护”“银行账户冻结”等名义,收取所谓“保证金”“解冻金”等,进一步扩大消费者资金损失。
此类诈骗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受骗人群众多。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示:
一是不存在“保本高息”理财产品。根据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消费者应认清银行理财、基金、信托、期货等均不是存款,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保本高息”“专家保证”等均是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常见套路,应提高警惕。
二是不轻信来路不明“小道消息”。消费者进行投资理财时应首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轻信通过网络论坛、微信群、QQ群等传播的“小道消息”以及无合法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官方网站、热线等咨询核实。
三是不贪图“一时便宜”因小失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切忌侥幸心理、赌博心态。对陌生来电、邮件推销等非正规网络途径诱导投资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不轻易授权非官方APP使用协议;拒绝与陌生人共享实时位置、分享含有身份信息的照片,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强调,消费者应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专家分析
防范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深圳钱诚数字金融课题组负责人认为,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
对此,首先,我们应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不盲目追求高收益。毕竟,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其次,我们要学会甄别信息的真伪。在决定投资之前,一定要对投资项目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研究,不轻信网络上的“小道消息”和“专家保证”。最后,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在此,我们应深刻认识到,不存在“保本高息”的理财产品。银行理财、基金、信托、期货等均不是存款,不存在“保本高息”理财产品,“保本高息”“专家保证”等均是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常见套路。因此,我们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轻信他人的“保证”和“承诺”。
当然,我们不能仅依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来防范这类诈骗行为。消费者自身也要积极学习金融知识,了解各类投资产品的风险特性,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借助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受到诈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以便及时追查和处理。
总之,消费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不要轻易相信虚假宣传和诱导,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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