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吸毒人员管理,规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工作,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2023年8月22日,柳城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依法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韦某洋、韦某丞两人作出责令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处罚。
韦某洋、韦某丞因吸毒分别于2022年7月、12月被柳城县公安局责令社区戒毒三年。韦某洋、韦某丞到社区戒毒执行地报到后,签订了《社区戒毒协议》,但在社区戒毒期间,多次不按规定时间到执行地报道,参加定期尿检,多次无正当理由逃避、拒绝尿样检测,工作人员三次上门送达告诫书后,仍不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及《戒毒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柳城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韦某洋、韦某丞依法作出责令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处罚。
下一步,太平镇将继续全力深入推进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坚决依法严格查处社区戒毒人员超期未报到、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等行为,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希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引以为戒,主动按照规定按时到乡镇和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报到,定期接受尿样检测,早日解除毒瘾,回归社会。
配图/供稿:黄丽华、钟凤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