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拾光年演唱会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通告提到:自2023年8月11日0时起至2023年8月12日24时,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在汕头体育中心体育场周边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开展“宣传、商业、娱乐、试验、比赛、航拍”等活动。
禁止飞行区域为汕头体育中心体育场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
禁止飞行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
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空中禁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文来源:汕头公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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