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
端午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治“四风”,重申节点即“考点”、过节不“失节”要求,现将湘潭市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01 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13年至2021年,杨骆在任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红包礼金、烟酒,共计折合人民币6.7万元;在外出业务考察、学习过程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杨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杨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2 湖南昭山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杰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问题。2005年至2022年,王杰斌在任岳塘区昭山乡副乡长、乡长,湖南昭山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岳塘经开区经济合作局局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烟酒,共计折合人民币52.5万元;在业务考察等过程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王杰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王杰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3 湘潭县花石镇日华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王龙安套取学生伙食费等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和违规招待问题。2018年至2021年,王龙安在任日华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采取虚构原材料采购等方式套取学生伙食费47.5万余元,用于冲抵教师应缴伙食费和违规发放教师补助;以虚增课后服务课时套取课后服务费3.8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教师奖金;通过虚列办公用品支出等套取行政经费1万余元,用于违规招待等支出。2022年12月,王龙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04 雨湖区鹤岭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彭武灵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并违规饮酒问题。2023年5月4日晚,彭武灵接受鹤岭镇金桥村某村民安排的吃请,就餐期间违规饮用白酒和啤酒,且事后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5月,彭武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5 湘乡市月山镇洪海村原党总支书记彭枚根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辛苦费”问题。2019年,彭枚根在洪海村增减挂钩项目中,收受施工方所送“辛苦费”0.3万元。彭枚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3年3月,彭枚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06 湘潭县应急管理局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主任韩晓光、县总工会工作人员杨勇接受他人请托,违规操作入学事项未果并收受“关系协调费”问题。2022年8月,杨勇在接受他人请托违规操作入学事项中,分三次收受某中考考生家长“关系协调费”共计10万元,事后杨勇拜请韩晓光帮忙并送给其3万元。同年10月,因违规办理入学事宜未果,杨勇、韩晓光将上述10万元退还给当事人。2022年12月,杨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晓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廉洁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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