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沙溪执罚字〔2023〕351号),涉及中山市沙溪镇鸿盛达车行。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沙溪执罚字〔2023〕3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逾期报送年度报告行为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应当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年度的年度报告,但当事人逾期至2023年4月21日才报送2021年的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1日被本机关执法人员查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沙溪镇鸿盛达车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
邓焱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510521********2530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3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13
公示截止期:
2026-06-13
处罚机关: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430R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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