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于5月31日公布《武汉市新能源汽车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第三批)实施方案》。补贴范畴及补贴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
补贴范畴:本次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武汉市辖区内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建成投运并保持正常运营的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公交场站公交车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指在独立地块、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高速公路和一般国省干道服务区、交通枢纽等区域计划建设,向社会开放、为各类新能源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经营性充换电基础设施。
补贴标准: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给予建设补贴。补贴标准为:直流桩330元/千瓦、交流桩130元/千瓦、换电站按照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补贴(单站补贴上限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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