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齐胜第460篇原创文章
今天有一场关于幼教的直播,10万人观看过。
事情是这样的:郑州市金水区嘉辰幼儿园开启视频号直播。
我也刷到这个直播间,进去看了许久。
其实画面很简单,手机横屏直播,全程没有人讲话。
时而播放音乐,时而传来教室内原本声音,直播还开启打赏功能。
直播内容其实就是孩子在幼儿园的吃饭、上课、午休等。
让人没想到的是,普通的一场直播,居然吸引了10万人观看。
直播间评论区更是吵翻了天,众说纷纭。
有人说这样可以通过直播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基本生活。
而更多人是在咒骂和谴责这种直播孩子的行为。
大家谴责的原因基本是因为暴露了孩子隐私。
“说不定人贩子就在挑选作案目标”
“为什么家长不组织投诉呢?”
“老师也有隐私的,这是要全网监督老师吗?”
评论区很多网友质疑这种直播的行为。
还有人说,孩子家长登录账号看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公开直播呢?
幼儿园公开直播孩子生活学习内容属于违法吗?会受到什么处分?
无独有偶,类似这样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
去年2月24日,德阳小天使幼儿园老师“静-静”在网上直播其班上小朋友上课以及午休的情况,此事经网友和媒体曝光后,引发各方关注,同时也引爆网络舆论,大家探讨的话题主要集中在老师是否可以在上课期间通过手机进行视频直播、商业直播平台发布小孩的照片等是否构成侵权、老师通过商业网站直播获得打赏是否借机赚钱等。
事发后,德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辖区小天使幼儿园老师李某未经园方审定和同意,擅自将教学视频在网络平台上直播,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如确定该教师上传视频内容有违反师德师风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将责令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德阳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法制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单就老师直播幼儿园孩子上课午休的高清画面来说,已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和隐私,当事人可以要求立即停止这种侵权行为,“由于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因此其监护人可以提出。当然,如果取得了家长的同意和谅解,主观上没有恶意,停止该行为就可以了。”
图源网络
四川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军、辜-茜认为,当事老师的行为即使并无恶意或商业牟利目的,仍属于“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即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行为。
当事老师和幼儿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法对幼儿园和老师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罚款、拘留,如“情节轻微”,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情节严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若其行为给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造成了损害后果,监护人有权向侵权行为实施者及其供职学校主张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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