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昨(12月5)日颁行第72号《通知》,以终止该部的关于越南进出口商品目录(2022年目录)第31号《通知》的生效日期。
据此,财政部决定从本月1日至29日终止履行今年第31号《通知》。在财政部终止履行今年第31号《通知》期间,该部2017年6月27日颁行的越南进出口商品目录第65号《通知》以及该部2017年第65号《通知》的各项附录一些修订、补充内容的2019年第9号《通知》等各项规定与法律规范文本将继续生效。
为了开展落实各项规定,海关总局已书面要求各单位尽快向全体干部、公务员、职工与劳动者等扩大传递上述资讯,特别是正在其管理辖区落实登记海关手续的企业掌握了解。此前,财政部于2022年颁行有关越南进出口商品目录的第31号《通知》,以取代该部2017年第65号《通知》和该部2019年第9号《通知》。
今年的目录包括21个部分、97章、并有1228个组属于4个号码,1084个小组属于6个号码,并获详细分成1万1414种属于8个号码(比2017年目录新增601种商品)。
与2017年和2019年的目录相比,2022年的目录集中于更新有关若干种类商品的科学技术、贸易之改变,以符合于实况,包括水产、加工食品、香烟、化工原料、药品、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艺术作品等各行业商品。
据海关总局所属进出口税务局代表称,2022年的目录完全遵守6个号码的HS版本目录及8个号码的AHTN版本目录。
在财政部于2022年颁行第31号《通知》之后,海关总局已立即向该部门的各单位开办集训班,以宣传与普遍2022年目录的各项新内容。尽管如此,为确保有效地开展落实上述工作,海关总局要求各单位及时掌握2022年目录的改变内容,以向执行干部、公务员及企业进行具体宣传、普遍与集训。
同时,指引企业按照2022年目录申报,以避免缺乏与流失资讯,以致错误、不正确地分类。其中,干部、公务员严格落实检查有关是否已按照海关总局2018年6月28日的第1921号《规程》规定进行商品说明、代码、申报税款定额。在落实过程中,一旦衍生任何羁绊问题,须及时向海关总局汇报以获指引解决。
往期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