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商家谎称以微信转账兑换现金,然后跑路,被告人倪某在2022年7月23日至8月4日短短十余天内,先后作案多次,骗取被害人现金近万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9月20日,沭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倪某获刑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案件事实
2022年7月23日14时许,倪某来到一家水果摊前,对摆摊老人吴某刚说,自己想要购买水果并且希望能通过微信转账来换现金。在收到现金后,便谎称手机没网没法转账,希望被害人将水果送到自己住处后在一起结账,然后便趁老人反应不及时、戒备心低而趁机逃走,骗取老人现金1000元。
2022年8月3日14时许,倪某又来到一家小型生活超市,对负责看店的老人时某银说,自己想要购买一些烟酒同时希望能够微信转账来换一些现金。在收到现金后,倪某再次谎称手机无法转账,要求被害人跟随自己将烟酒拿到自己住处后在一起结账。随后,倪某将被害人带到一小区楼下,再次利用被害人年纪大、反应不及时而趁机逃走,骗取了老人现金2850元。
2022年8月4日13时许,倪某故技重施,又来到一家由老年人看店的生活超市中,利用相同手法骗取了老人现金2700元。
法官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微信转账换现金”这一行为,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在遇到转账兑换现金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特别是对家中的老人,子女要及时告知、提醒老人知晓上述骗局。如已经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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