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陌生人进门!”上海奉贤,独自到上海打工的已婚女子晓燕(化名),因为平时一人无聊、寂寞,于是喜欢通过网络交友聊天的方式,来打发时间。某天,晓燕上晚班回家时,突然有一个网名为“落花情”的男子,申请加其为好友。晓燕当时没多想遂同意了。
随后双方无话不谈、相聊甚欢,在聊天过程中,晓燕得知对方名叫胡某,今年27岁,也在上海务工。
当晓燕还在寻思胡某人品如何时,胡某随即发来一段正在打包牛肉汤的短视频,声称自己正在买牛肉汤,准备给晓燕送过来。晓燕没有拒绝,还把自己家庭住址定位发给胡某。
很快,胡某就把热乎乎的牛肉汤,送到晓燕家中。晓燕接过胡某带来的牛肉汤后,倍感温暖,并很快就把它喝完了。
随后在两人独自时,胡某借故提出让晓燕帮他买一个两元钱的马桶套,声称家里要用,晓燕爽快地答应了,并当面输入密码给转了过去。
在四天时间内,双方总共见面三次。胡某最后一次离开时,还特意给晓燕发来了一段乘车的视频。当时晓燕还有点不舍得,可当晓燕发现微信绑定的银行卡4万元余额不翼而飞时,晓燕才发现胡某当时要求其支付2元时,原来是想趁机偷窥自己的支付密码。
晓燕随即打开账单一看,结果发现胡某已经将转账记录全部删除了。晓燕一气之下,遂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警方很快就找到胡某,并将其刑事拘留。
案发后,晓燕为了安全起见,已经搬离原住处,与亲友共同生活。
1、客观地说,晓燕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将自己的家庭住址发给陌生人,还多次让陌生人来到家中,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确实欠缺考虑。这一点,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
2、胡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虽然胡某删除了转账记录,但绝对掩盖不了其趁晓燕不备时,将晓燕的4万元非法占有的犯罪事实。
《上海地区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处理规定》中明确指出,盗窃他人财物2千元以下5万元以下数额较大的,应当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换而言之,胡某将面临3年以下的刑事处罚,且需并处罚金。
3、胡某有可从轻处罚情节
案发后,胡某的家属已代其退赔4万元给晓燕并获得了谅解,因此在量刑时,是可对胡某从轻处罚。
《常见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具有赔偿并获得谅解情节的,可减少40%以下基准量刑。当然,如果胡某到案后能够认罪认罚的话,也是可以减少15%以下基准量刑的。
但是,无论如何从轻,胡某被刑事处罚的记录都将伴随其终身。这一点,几乎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们,网络交友需谨慎!即切勿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以免个人财产安全,甚至是人身安全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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