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肖华接替了大卫斯特恩执掌NBA之后,从事实来看,球员们的待遇确实更好了,10年前,一名NBA顶级巨星的年薪大概在2000万美元左右,能拿到千万美元薪资的基本都是接近全明星水准的球员。然而,如今别说顶级球星的工资接近5000万美元了,就连稍微优质一些的3D球员随随便便都能拿2000万的工资,特别是在约基奇等人签下5年超过2.5亿美元的超级合同之后,他们的生涯合同薪资都已经比奥尼尔这些历史超级球星要高了。NBA总裁正式发声,联盟将出台抵制球员申请交易,杜兰特成最后一颗稻草,哈登也需要承担责任。
待遇好了,自然球员们的想法就多了,在打球的同时,他们还想要兼顾过得开心,打得开心。这些年,一些全明星级别以上的球员频繁申请交易,这引起了联盟的重视。从欧文用手术威胁骑士将他送走开始,乔治在合同期内遭到伦纳德挖角,申请离开雷霆,哈登更是先后和火箭篮网闹掰,为了总冠军奖杯,威少向火箭管理层申请交易,随后又向奇才管理层申请交易,这些球星一次次申请交易之后,联盟的老板们开始表达自己不满的情绪,不过这些交易的问题都不如杜兰特。
上述球员在请求交易的时候,他们的合同基本都只剩下了1-2年,也就是说,在和球队签下合同的前几个赛季,他们都会老老实实地为各自球队效力,杜兰特不一样的是,他和篮网的4年1.98亿美元合同下赛季才会正式被执行,去年在高兴的状态下一口气得到了篮网1.98亿美元的超级顶薪,今年不开心了说走就走,杜兰特这种没有契约精神,全凭个人心情的做法不仅遭到了球迷们的一致抵制,同时还引起了联盟总裁的重视,早些时候,肖华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专门谈到了杜兰特的问题。
在联盟理事会结束之后,肖华专门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他谈到了很多问题,在被问到杜兰特在合同早期就选择申请交易时,肖华表示联盟一定会出台协议抵制这种情况,他们需要保护合同,有契约精神,同时要保证球队的利益。肖华的原话是这么说的:“我不希望球员们提出交易申请,至少事情不要以现在这种方式进行下去,球员们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球场之上,而不是想着怎样让球队把自己送走,送去其他能让自己成功的地方。”此外,肖华证实了在合同早期提出交易申请这一点一定会出现在新的劳资协议谈判当中。
劳资双方将在今年重新进行劳资协议的敲定,而面对这些在合同早期就提出交易申请的球员里,联盟会出台一些补救措施。在我看来,这些补救措施可能是对手球队补偿金钱,或是申请交易需要放弃一部分薪水之类的,届时,这个条款在球迷圈中大概率将会以杜兰特命名,被称之为“杜兰特条款”。说实话,以球员名义命名的条款一般都是正面的,比如罗斯条款就是一名球员在新秀合同期拿到过MVP,或是入选最佳阵容,他们可以在新秀合同结束后就有资格签下工资帽35%的超级顶薪,但像这次的“杜兰特条款”完全就是负面的例子。
在我看来,球员自身的利益需要被保护,他们有权选择自己为哪支球队效力,但这种权力只能在自由球员的时候才被拥有,一旦你决定好了为哪支球队效力,已经白纸黑字签下合同之后,你就必须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用一切手段逼宫球队将你交易送走。对此,哈登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就连续用“罢工”的方式逼迫火箭和篮网交易自己,杜兰特如今也在勇士夺冠之后心态崩溃,他才想到了申请交易的做法。
合同期内申请交易这种做法在联盟中逐渐流行了起来,球员们挣得更多了,与此同时他们的想法也更多了,但是很显然,这种方法并不可取,要么你就和球队签下短约,你不可能既想要在薪水上面获得长久的保障,又要获得自己想在哪里打球就在哪里打球的权力。如此看来,哈登现在是学聪明了,他和76人的新合同被认为是一份1+1的合同,第二年拥有球员选项。如此一来,哈登有权利在下赛季结束后再次跳出合同,自己决定自己的未来,而不是强硬逼迫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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