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宣恩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方便群众举报反映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和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方式: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3.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4.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
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7.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8.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9.其他养老诈骗犯罪活动线索。
二、举报渠道
(一)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举报通道。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中国长安网(http://www.chinapeace.gov.cn/)、关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入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二)湖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27-87239049,信箱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省委大院省委政法委(省专项办)。
(三)恩施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州委政法委)举报电话:0718-8236027。
(四)宣恩县专项办举报电话:0718-5832746
三、举报方式
2022年10月31日前,举报人可通过举报平台、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如不在工作时间内可拨打110进行举报。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将根据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实、查办、反馈。举报人须实名、如实反映问题,我们将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宣恩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宣恩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编辑 | 林章羽
校对 | 欧阳鑫
签发 | 孟希承 阳平
投稿QQ | 2631998196
投稿微信 | 中国宣恩网,xuanenfabu
投稿邮箱 | xuanen@vip.163.com
广告合作 | 0718-584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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