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共有未成年人9.1万人,其中登记建档农村留守儿童166人,困境儿童425人。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高邮市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未成年人成长护好航。
高邮市通过实施“明天计划”,共康复治疗儿童和健康体检107例次39.22万元;通过“助学工程”,共保障孤儿接受高等教育48人次45万元;补助300余万元建设了10家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此外,高邮市还建立了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未成年人工作点的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阵地,构建全方位保护新平台。
作为担负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救助保障和关爱服务的职能部门,高邮市民政部门还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职责,建立农村留守儿童“1+1+1+N”关爱保护制度。此外,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未保”工作,如高邮市检察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行为,积极探索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落实;高邮市教体局重视宣传教育,积极落实关心关爱政策和学校保护职责;高邮市妇联、团市委、关工委等实施特色关爱项目,结对关爱困境儿童等,共同为未成年人撑起了“关爱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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