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黑龙江依兰县检察院披露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司机刘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操作不当,车辆侧滑翻进沟内,造成车内乘客一死四伤。最终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公诉。
刘某52岁,家住黑龙江双鸭山。
案发当日8时许,刘某驾驶大通牌小型客车沿哈同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依兰县宏克力镇祥顺村3公里处时,由于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侧翻滑入右侧路边沟内,造成车内乘车人62岁老太苏某某当场死亡,徐某某、刘某某、李某某、王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死者苏某某系生前因钝性物体撞击右胸致颈3、4椎体脱位、颈髓损伤,右胸多发肋骨骨折,右胸腔脏器损伤失血死亡。徐某某胸部、腰部(胸椎、腰椎多发骨折)损伤属轻伤一级,伤后治疗6个月医疗终结,9级伤残,背部(双侧肩胛骨骨折)损伤属轻伤二级,刘某某右肩部、右胸部(第7-9肋骨骨折)损伤属轻伤二级。李某某左胸部(第9肋骨骨折)、颈部、左肩部损伤属轻微伤。
经交警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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