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黄溪水厂工程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影响补救措施净水厂鱼类及卵苗监测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合江县黄溪水厂工程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报批稿)》专家评审意见和委托协议相关要求,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合江水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局实施的净水厂鱼类及卵苗监测工作,项目总资金为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现诚邀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概况
鉴于某些小型鱼类或卵苗等在合江县黄溪水厂工程运行期间可能有被吸入引水管道从而进入净水厂,因此有必要对引水是否会吸入鱼类及其吸入的数量进行监测和评估。为评价水厂运行期间取水对卵及仔稚鱼等各类鱼类早期资源及幼鱼的吸入或损伤情况,需要在某些关键区域对鱼类或卵苗进行监测。
(一)监测内容。主要针对鱼类或卵苗等早期资源。
(二)监测位置。根据合江县黄溪水厂工程特点,长江原水经输水管道输送会依次进入净水厂的配水井和预沉混凝沉淀池等处理设施,因此,鱼类或卵苗监测位置建议设置在水厂配水井和预沉混凝沉淀池内。
(三)监测时间及频次。第一阶段2022年3月至6月,第二阶段2024年3月至6月。鉴于长江干流鱼类繁殖高峰期集中在3-6月,建议在此期间针对卵苗等早期资源进行监测,监测频率为1次/周,在水厂运行第1年和第3年。根据监测结果开展取水对鱼类早期资源影响的后评估,为后续鱼类保护措施的优化调整提供依据。
(四)报告编写。汇总上述监测项目的数据后,撰写《水生生物资源环境监测报告》,经专家组审查通过后(专家组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提交给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二、参加询价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允许从事的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参加询价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服务承诺书、实验室图片资料、参与该项目技术人员职称资料及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记录(至少3人)。
(二)报价单(原件盖章),报价单上有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报价需包含交通费、差旅费、样品分析费、专家咨询费等全部费用。所有材料需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材料正面需注明参加项目名称。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可邮递);联系人:苟钟友。
(二)标注错误的、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项目要求
项目完毕后,中标单位将监测报告、评估报告和相关基础数据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经专家验收小组检查验收合格后,备齐验收清单、正式发票。
六、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结果等相关事项将在合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jiang.gov.cn/)上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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