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尸还魂”这个说法大家一定听说过,这个成语出自《三十六计》,位于攻战计的部分,属于三十六计中的第十四计。这个词是指已经消灭或没落的事物,又假托别的名义或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出现。
曾有这样的说法,“借尸还魂”这个典故出自八仙中的铁拐李,据传铁拐李原名叫李玄,得道后其魂魄脱离躯体,在三山五岳之间游玩。临行前,他嘱咐徒弟看护好遗体。但李玄魂魄四处游山玩水,流连忘返,徒弟们等久了,见师傅迟迟没有复活,便以为他真的死了,于是将其火化。待李玄神游归来,自己的躯体早已不见,魂魄无所归依。恰好当时附近有一饿死的乞丐,尸体还算新鲜,李玄赶忙将自己的灵魂附在了这具乞丐尸体之上。借尸还魂后的李玄,蓬头垢面并跛一足。为支撑身体行走,李玄对着乞丐用过的一根竹杆喷了一口仙水,竹竿立即变为铁杖,他因此有了“铁拐李”的名号,原来的名字反而逐渐被人忘却了。
当然,上面说的是神话传说,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发生。可在一些罪案中,还真的有一种“借尸还魂”的手法,那就是伪造身份,有的罪犯甚至为了用新身份逍遥法外,不惜杀人!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这样一起案件。
▲铁拐李
我们再次将目光投向台湾省,2010年11月16日晚6点,天色才刚刚暗了下来,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的篮球场灯火通明。不少男大学生的青春记忆中都有篮球,正在该校攻读博士学位的张志添也不例外。和往常不同的是,今天的他明显有些心不在焉,经常打着打着球就跑去篮筐下翻看手机,似乎是怕错过某个重要的信息。这一举动导致队伍输多赢少,一起来的同学们只能败兴而归,可张志添却对此毫不在意。
晚8点,张志添从篮球场离开,和女友一起在校园里压马路,女友也看出了他今天有些不对劲。她刚想张口询问,张志添的手机响了,他没有理会满面怀疑神色的女友,接起电话回答了几句:“好……好……我知道了……”之后就挂断了电话,神情有些慌张。早就觉得奇怪的女友发问:“你要去干嘛?”张这样回答:“没事没事,只是要去找一个朋友。”说罢就独自离开了。
没想到从这晚开始,张志添的女友和家人都联系不上他了,担忧中他们决定报警。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刻开始调查,最先引起他们怀疑的,就是张志添接听的那通电话。根据调查显示,这个电话号码是高雄市楠梓区一处超市外的公共电话,两人之间一共通话了三次。
正在警方对张志添的行踪进行调查时,忽然有人敲响了张家的房门,目的还是询问张志添的情况!此举搞得张家人一头雾水,刚想对质,对方却主动说出了自己此行的原因,原来她是户政事务所的工作人员,11月18日这天,她接待的一个来补办身份证的人,要补办的证件正是已经失踪的张志添的!
办事员左看右看,觉得此人和张志添并不相似,虽然当时还是为那名男子进行了补办,可她事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第二天赶快上门来询问情况,这才得知张志添已经失踪。
▲张志添
警方立即对这个前来补办身份证的神秘男子进行调查,可他有极高的反侦察意识,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有用的画面,案件再一次陷入了僵局。正在张家人一筹莫展之际,11月22日(张志添失踪6天后),一通来自警方的电话彻底打破了张家的希望——警方叫他们赶快来认尸。
原来在11月16日晚(张失踪当日),警方曾接到民众报警,称自己家附近有一辆汽车着火,位置是在高雄附近的一处山区。在警方和消防队到场后,发现这辆车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基本上只剩一个大致框架。更让他们惊讶的是,在这辆汽车后方的地面上,还有一具烧焦的尸体!去过现场的消防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描述过:“尸体两手被反绑,没有穿衣服,全身只有一条平角裤,上半身几乎全被烧焦了。”
警方随即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调查,很快从附近找到了一个背包,里面放着一封遗书。遗书不长,口吻像是留给刚刚离婚的妻子的,只在上面简单写了几件事:1、你我已经离婚,我的后事你无须插手,交给我妈就好;2、我死了之后,拿着死亡证明找当地检察院的吕XX结案,并将5万保释金取回,放在我妈身边留用;3、跟我妈说,(尸体)直接烧一烧,什么都不用办,(下葬)也不用看日子,省钱就好;4、好好照顾自己和小孩,我会永远陪在你们身边。
遗书最后的署名是孙国晃,警方查证后发现,这个孙国晃可不简单。此人是一个强奸犯,曾多次约网上聊天的未成年少女见面,之后就对其下药进行强奸,还会拍下不雅影片威胁其交往,被捕后,孙国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值得一提的是,11月16日原本是他入狱服刑的日子,可他却在那天失踪了。最初警方结合这封遗书来看,觉得这只是一起简单的畏罪自杀案,可前来认尸的孙国晃母亲的一句话,让警方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不是啊,这个不是我儿子啊。”(前方小高能!)
▲凶案现场
警方随后将了解到的有关孙国晃的信息和这具尸体的信息进行了比对,虽然两人身高相似,但孙当过兵,身体强壮,而死者身材较为瘦弱。另外,自杀的人一般不会有两手被反绑的姿势,这样他就没有办法点燃汽车了。于是警方对尸体进行了详细的尸检,虽然死者面部已被烧焦,无法辨认,可天无绝人之路,法医发现尸体的几个指纹还没有被破坏,经过采集、对比之后,结果正如大家所料,死者果然不是孙国晃!
既然孙国晃没死,那么这个死者究竟是谁呢?警方通过DNA比对确认,这正是失踪已久的张志添!于是才有之前通知张家人来警局辨认尸体的这一举动。唯一的儿子去世,张家人悲痛不已,更让他们感到费解的是,一向乖巧的儿子,怎么会和一个性侵犯扯上关系呢?
张志添确认死亡,而孙国晃有重大作案嫌疑,高雄警方开始全力追捕后者。没想到,张志添遇害的第八天孙国晃就落网了。原来屏东的两名警员在巡逻时,发现一处废弃已久的房屋外忽然出现了一辆摩托车,查询号牌后发现这是标记在案失窃车辆,既然摩托停在这里,那骑他的人一定就在附近,两名警员首先选择检查这处房屋,没想到刚走进门就发现一名男子正躺在地上休息。
他们将其叫醒,并让其出示证件,男子非常冷静地掏出了驾驶证和身份证,上面赫然写着张志添的名字。两名警员还不放心,将该男子和摩托车一同带回警局,并通知当初报案的家属来辨认。他们没想到,自己无意间破获了一起大案,这辆被盗的摩托正是属于张志添的,而现在还持有张志添证件的人就只有杀害他的孙国晃了!
▲现场找到的遗书
孙国晃被抓获后,这起案件发生的过程才完整呈现在了大众面前。原来,孙国晃早就有了不服刑的打算,在被收监之前,他砸钱买了一部电脑,并在搜索引擎上搜索了“引火自焚”、“死亡撤销通缉”、“通缉犯死亡处理”、“换发身份证”等词条,之后一个计划就在他的脑海中成型了:找一个身材差不多的人杀害,之后用对方的身份继续生活。
计划确定后,孙国晃决定在网络上寻找自己的替死鬼,毕竟他曾经在网上犯案,对寻找目标这项工作驾轻就熟,很快就通过多个网站锁定了不少目标。根据警方的调查,在杀害张志添之前,孙曾频繁和一个上班族见面。事后警方还在出租屋内找到了一名出租车司机的资料,看来这人也曾是孙国晃找好的替死鬼之一,不过不知为何被放弃了。在自行投案的当天(该行为来自判决文书),他等陪同的前妻离开后,就立即转身走出了检察院,来到了提前租好的房间,约之前找好的人见面,上班族那天刚好有事无法赴约,这才逃过了一劫。
上班族来不了,孙国晃交只好叫来了张志添。他与张志添是在网络聊天室认识的,当时他称自己就快入狱了,心情非常不好,想找人聊天排解一下,于是就约张志添出来聊聊。两人先是在一家火锅店见面,之后同骑一辆摩托前往附近的汽车旅馆。
至于这部分的犯案过程,有两个版本,第一个版本来自媒体和警方通稿,称两人是准备开间房聊天,张志添一进入房间就被孙国晃勒晕,之后孙国晃带着他开车前往预订地点,并在张的身上倒上汽油,再点火将其活活烧死。
而小志在搜寻资料时,发现判决书上的版本和这一版有些出入,接下来就放一下判决书的原文:“雙方短暫交談後,孫國晃即坐上張志添機車後座,引導張志添騎該機車前往維也納汽車旅館,並同至110 室房間內。嗣張志添於房間內脫下外衣褲,僅著四角內褲,並無防備時,孫國晃見時機成熟,即依所擬之計劃,基於殺人之單一犯意,動手壓制勒昏張志添,張志添雖曾反抗,然因不敵體格壯碩、孔武有力之孫國晃因而昏厥不醒。”
▲张志添和孙国晃的对比图
之后事情和通稿版本一致,据孙国晃交代,他原本只打算烧死张志添,可由于太过紧张,汽油被撒得到处都是,甚至延伸到了汽车的下面。此时孙国晃已没有精力思考如何补救,还是按照原定计划扔下了打火机,没想到燃烧起的火焰如此之旺盛,甚至烧伤了他自己的脚部。在孙国晃逃下山的途中,还听到了汽车爆炸的声音,足见火势之烈。
在杀完人之后,孙国晃按照预定计划开始夺取张志添的身份。不过这一步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孙国晃和张志添的长相并不相似,可孙却抓住了补办证件的漏洞。在补办驾照时,他故意带了一顶全包围的安全帽前往,这种头盔只能露出眼睛,办事员没办法看清面孔,却还是帮他办了新的证件。户政这一边,孙国晃则对工作人员声称,自己是因病增肥了三四十斤,对此办事员也是将信将疑,幸好这位办事员在事后有去确认,否则孙国晃极有可能再逍遥法外一段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孙国晃交代,自己在被逮捕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逃亡这8天他没有一天是可以睡个安稳觉的,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觉得张志添就坐在床边,一双血红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
或许有人会不解,之前明明只是被判8年,时间并不长,为什么孙国晃还要铤而走险犯下更重的罪呢?其实据台媒爆料,性侵犯在监狱中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受所有犯人的记恨和歧视,监狱中针对性侵犯的暴力事件比比皆是,且手段十分残忍,此前甚至还有性侵犯为了不去坐牢而选择自杀的新闻。不过在小志看来,这些人实属活该。
▲被捕后孙国晃露出了冷笑
在孙国晃被捕后,审判的过程也充满了争议。警方以故意杀人罪将其起诉,孙国晃在审判中却不停狡辩,比如“汽油并非是自己泼在张身上的,而是张自己踢翻的”、“张并给是被自己烧死的,而是因为汽车油箱爆炸而死”等等,他之所以会说这些,都是想要将罪名从故意杀人引向过失致死,从而减轻自己的罪行,但这些狡辩均被警方的证据打脸。一审法官判处其死刑,孙国晃不服判罚选择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孙选择继续上诉。
到了三审,情况发生了关键变化——孙国晃的态度出现了转变。一、二审时他始终不承认自己有杀人行为,到了三审却一反常态选择承认,于是三审法官认为其有教化的可能性,从死刑转为无期徒刑。这次上诉的变成了张家,四审中,孙国晃又抛出一招——愿意对张家进行赔偿,可被判无期徒刑的他只能在监狱工厂劳动,每月只有200元的“作业金”,而张家损失的不单是一个博士,还是家中独子,张家父母要求的赔偿金达一千多万。
四审依旧维持了无期徒刑的判决,张家再次上诉,却被驳回,2019年11月20日,全案以无期徒刑结案。值得一提的是,台湾省的无期徒刑是可以获得假释的,这意味孙国晃此生还有机会活着走出监狱,而张志添却再也看不到这个世界了。
在结案之后,张家人并没有出面接受采访,而是给律师发了一条信息,表达了对结果的失望之情。诚然,从孙国晃一二审的态度就可以看出,这人完全没有一丝悔改,而三四审他所有的举措都是为了活命,可他有什么资格活命呢?那些此前被他侵害的未成年女孩会原谅他吗?死去的张志添会原谅他吗?我想答案都是否定的。
好了,案件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正义只是迟到,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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