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本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不过有时也会令人败兴而归。无论是跟团游,还是自由行,或是自助游,都可能会遇到些防不胜防、意想不到的事件。
被忽悠购物、酒店降级、低价团、导游不称职、自费项目多……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吗?如何防范?如何维权?
如何防范旅游陷阱是游客们非常关心的热点话题。这里列举一些旅游陷阱及防范措施,供朋友们参考。
一、“零团费”旅行团
目前在旅游市场上,仍有旅游报价是明显的“零团费”。所谓“零团费”,就是地接旅行社从组团旅行社得到的接待费为零。“零团费”旅行社为了弥补损失,必然要降低旅游质量和吃、住标准,缩短旅游行程,增加自费项目,增加购物时间和次数,甚至强迫旅游者购物。所以游客不要贪便宜而光顾“零团费”旅行团,以免上当。此外,即便是报了正常价格的旅游团,在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也一定要明确行程安排和旅游价格,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
二、超低价格虚假宣传
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报名,可以说是旅行社广告的一大特点。旅行社实际出团价格比广告价格高。所谓的低价有许多费用“不含”:不含机场建设税、不 含旅游局规定必须为消费者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不含机场接送,并且行程表上有些景点的门票、乘坐缆车的费用都要自理。
三、合同上没写清就餐及住宿标准
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中,餐费内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数和每人每餐的费用标准,合计费用打入旅游总费中。但是,据了解,在实际旅游过程中,消费者的就餐费用往往就没有按照此标准执行。同样,在住宿方面也存在类似问题。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不仅要明确写清就餐的次数、用餐标准,还要相互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住宿方面,在合同中一定要写清楚普通房、标准房还是星级房,星级房是几星级,有否挂牌。
四、“黑导游”
现在不少旅行团都会打出“由资深导游陪同”的诱饵,但实际上现在导游们的服务态度并不都是非常好,如有些导游经常迟到;有些甚至以游客不遵守集合时间、自行掉队等借口把游客甩掉。在旅游时一定要找正规旅行社和正规导游,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上了“黑导游”的当。
目前,我国大部分旅游城市导游都更换了由国家旅游局统一颁发的新版导游证,为IC卡形式,中间为持证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如果导游欺骗、强迫旅游者消费、诱导或是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等,可向旅游主管部门举报,该导游将受到不予通过年审的惩罚。
五、出境游约定景点外另加收费景点
去年,一名六旬老人一纸诉状投诉某旅行社,称由于看中2600元/人的诱惑团价,参加了其组织的“新马泰7日游”,但在缴纳了2600元的团费后,该旅行社在途中又擅自增加8个旅游景点,并强行加收1600元“自费项目费”。如何对付这种情况?秘诀:游客首先不能只认“低价出境游”的宣传,在此基础上,可在出境游格式合同的附表中特别标注“自己只认可的自费项目”。“如果超出游客要求,导游仍有强迫消费的举动”,管理部门提醒,游客一定要向消费项目索要有效票据,最好利用手中的摄像机、照相机将过程拍摄下来,以便投诉时举证。
六、路边有车拉你周边游
北京门头沟王先生一出门,就被两个漂亮的服务人员拦住,他们指着路边的一辆中巴,告诉他:“到北京周围转一圈,省钱又方便。”这也是一种陷阱,他们隐瞒车辆资质拉你上路,以价廉物美吸引客源。克敌秘诀:一辆正规的旅游车辆必须具备:硬件达到国家旅游车资质标准;驾驶人员要经过旅游资质培训;要由交通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签发“旅游车经营许可证”三个条件。
七、报名地点不同,游费差一半
刘先生刚刚在北京国贸附近的报名点签完旅游合同,交了1800元,他妹妹告诉他同样的旅游线路,她在石景山只交了988元。刘先生只能安慰自己:肯定不一样。据消协调查发现,这是由于旅行社在不同报名点设立了不同的报名标准,导致价格不一。警示:消费者选择旅行社时,在同一线路最好要“货比三家”,参考各家旅行社的价格,如加入豪华团,和旅行社签约时,可以把相关待遇、路线、参观景点等列明并约定赔偿标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