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路三乱”执法领域一支老牌劲旅,山东菏泽市东明县交通执法团队名震四方,臭名远扬,多次荣登各大媒体头条。依仗拥有“明目张胆收黑钱”超级核武器和“死缠烂打乱罚款”重型武器,在业内保持绿树长青;无论单兵作战,还是集体合作,成功伴永远,从未被超越。
2021年5月至10月,交通运输部布署开展“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行动,东明交通执法审时度势,进入“冬眠”状态。广大卡友天真地以为东明交通执法经过教育整治,能改过自新,去其糟粕,规范执法,造福一方,但整治行动治标难治本,东明交通执法毒瘾再次发作,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东明辖区道路又见交通执法忙碌的身影……
一往情深
检查危化品车辆行驶记录仪,以即时打印数据为执法标准,吹毛求疵,稍有瑕疵,罚款轻者2000元,重者5000元,是东明交通执法的看家本领。把控黄河大桥交通要道,过往危货车辆严加排查,稍有不慎,即变“盘中餐”,两趟白辛苦。
2021年11月13日,朱师傅驾车经过东明,被交通执法拦查,因行驶记录仪信号不稳,打印出来的日期显示是11月08日,其他数据正常。就这一个“8”字,发发发,给执法人员带来发财运,司机百般解释均是白费口舌。待信号稳定,打印出正确的数据,“8”变“13”,可为时已晚,到锅的鸭子岂能飞走?只认当初,不认当前。司机不服,手机录像取证,被两名五大三粗执法人员抢夺手机,视频干净删除。
记录仪已正常打印
东明交通执法思钱心切,迅速开启快捷服务模式,要钱不讲法,只把钞票抓。《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统统抛弃黄河底,无需开具公司委托,执法人员雷厉风行,办事利落,处理速度堪比中国高铁,现场手写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机微信转款2000元给“一笑而过”,欲哭无泪。
微信转款记录
朱师傅的遭遇并非个案,东明交通执法布下天网,四方来财,送钱者络绎不绝。2021年11月01日,刘师傅因车辆记录仪打印数据有误,被东明交通赏赐2000元罚款。
2021年11月09日,韩师傅因同样原因在东明中标2000元。
违规处罚
东明交通执法做出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看似有血有肉,丰满骨感,其实全是生拉硬套,胡编乱造。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客运班车、包车、旅游客车、出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行车安全和信息化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三)客运班车、包车、旅游客车、出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
该类违章行为认定标准山东省交通运输监察总队早在2015年就作过具体明文规定。《鲁交监察总队(2015)8号》文件,山东省交通运输监察总队关于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第三条明确: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并不要求及时打印,故除有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的情况外,卫星定位车载终端不能即时打印输出不属于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行为。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东明交通执法作为交通执法的“专业人士”和“行家里手”,必定知晓山东省交通运输监察总队的相关规定,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瞒天过海,拉大旗,扯虎皮,随意给运输车辆乱扣帽子,其“为罚款而执法”的本质显而易见,路人皆知。
期待改观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力应该服务于人民,有权不能滥用。东明交通执法为部门私利,自设条规,以“罚款”为中心,蛮横执法,强取豪夺,令过往司机心惊胆战。让交通主管部门倡导的镜头下执法、说理式执法、温暖执法、阳光执法一切成为空谈。
期待东明交通主管部门能够听到广大卡友呼声,正视问题,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来源:老朱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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