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疫情期间,地摊经济火了起来,带动不少人在地摊与夜市中创业增收。但地摊带来的噪音、污染和交通阻碍也困扰着周边的居民。如何在方便实惠与环保美观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也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千香路”位于温江区老城区,有着老城区典型的居民多、烟火气足的特点,也同样有着配套设施不完善、环境拥挤脏乱等问题。位于这里的“城隍庙”市场则是片区唯一的综合市场,也存在市场规模小、设施老旧,承载力不足的问题。
为满足居民需求,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千香路”因此设置了临时便民摊区。新设立的临时便民摊区得到了居民、商家的认可,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城管执法大队接连接到附近小区住户的投诉,临时便民摊区占道太厉害,还有人提前用僵尸车占位,不仅影响了居民出行,还影响了周边环境和市容市貌。虽然逐步完善了监管,但随着摊区生意的火爆,“千香路”十足的人气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摊贩聚集于此,哪怕没有摊位他们也不愿意进入市场或者去其他临时便民摊区,转而和管理人员打起了“游击”。
类似的投诉越来越多,语气也由原来的理解逐渐变为气愤。本就饱和的临时便民摊区再也无法容纳更多的商贩,占用道路的现象突出,环境卫生也不容乐观,已经明显影响到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城管执法中队虽然加派人员规劝商贩进入市场或去其他摊区售卖,但不少商贩不听劝导,觉得别人能摆自己也要摆。甚至因为一部分商贩不愿意规范管理,出现执法人员在宣传劝导时被几十人围困的情况。
一边是老城区配套设施差,难以满足居民需求;一边是原本的便民摊区却变成了扰民摊区,管理人员疲于应对。怎样才能有效改善这个问题,既“治标”又“治本”呢?
为实现人居环境改善,2021 年中旬,“城隍庙”市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正式启动,将在老市场原址建设含综合商超、农贸市场、社区养老、地下车库等集便民服务、文化服务医养服务为一体的特色社区综合体。这样既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也跟上社会发展满足了居民文化娱乐等其他需求。在市场封闭改造升级期间,原商户将整体迁移至对面新设置的临时市场,继续保障居民需求。
执法中队借此加大宣传力度,就取消临时摊区,以及如何入驻临时市场,逐户向占道商贩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商贩入市规范经营,并为整治“千香路”设置缓冲期、倒计时,要求商贩限期清售占道商品。在缓冲期满后,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开展“千香路”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占道物品,对拒不整改的商贩,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有效遏制了流动商贩在“打游击”的现象,市容和环境卫生焕然一新。
解读嘉宾
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副局长 戈恒
老城区 该何去何从?音频:00:0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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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占道经营,为什么多数是规劝,而不直接处罚?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情理”来说。
于“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擅自占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或者清理,对拒不改正或者清理的再进行下一步处罚”。在日常管理中,绝大部分摊贩是比较配合工作的,对这类情况,一般不会考虑通过执法手段来解决。
于“情”,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们的主旨是为人民服务,目的是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维护市容秩序。在服务过程中,多关注群众的感受,适当运用柔性手段,既解决了问题,又紧密了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何乐而不为呢?
近年来,执法部门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对轻微违法以教育劝导为主。着重体现城市管理中的人性关怀,倡导大家遵守秩序、行为文明,刚柔并济,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人民安居、商贩乐业,实现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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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地方可以摆摊,怎样才能去摆摊?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集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经营者进入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根据需要,属地政府可以设置早市、夜市、摊区、临时农副产品市场等。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
具体的临时便民摊点摊区位置主要由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设置,也会进行动态调整。群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咨询相应镇街来了解临时便民摊点摊区设置情况。如果涉及食品饮食方面,还需要向市场监管等部门备案,《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中有更加细致的规定,有需求的市民可以进一步了解。
需要提醒的是,允许摆摊不等于无序摆摊,大家在进入摊区经营的同时,一定要遵守摊区的具体管理要求、经营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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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街面秩序管理中,城市管理部门都是怎么管理的,经营者又有哪些责任义务?
在721工作法中,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服务+管理+执法”的方式,以“服务”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从“刻板”的管理转为有“温度”的服务,把执法融入管理之中,把管理纳入执法轨道,将服务贯穿于管理和执法全过程。
至于经营者的义务,可以这么说,我们一直以来推行的“门前三包”就是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对经营者责任和义务最好的概括。这时候肯定市民朋友就要问了,“门前三包”到底包什么?
一是包市容,要保持市容整洁,不堆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乱摆灯箱、不乱搭乱建、不乱停车辆、不乱张贴等。
二是包卫生,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渣土,定时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三是包监督,要主动参与监督,发现破坏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行为要积极劝阻、制止、报告。
同时,在“门前三包”基础上,我们还大力推行“双街长制”等创新手段,设立群众街长,鼓励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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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哪些区域禁止摆摊设点、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除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并报经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
(一)设置市场、摊点;
(二)作业、搭建设施,堆(摆)放物品;
(三)开展经营、宣传等活动。
另外还有《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禁止擅自占用园林绿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规也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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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参与到我们城市的管理中。目前除了可以通过单位公开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我们直接反映情况,也可以通过网络理政、12345市长公开电话以及各地设置的城市管理问题监督投诉热线等方式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问题,我们都会尽快予以处置。
同时我们还努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各种方式鼓励激励市民朋友参与城市管理,弥补我们城市管理主动发现问题力量的不足。通过我们群众的参与,监督我们政府部门,有效高效地解决城市乱象问题,让我们的群众在城市管理中更有参与感,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在成都高质量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大背景下,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坚持依法治理、执法为民,才能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善城市生活的人居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来源:998法治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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