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取利益,屡次在抖音平台进行非法捕捞的直播,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收到市民举报后,顺藤摸瓜锁定捕捞地点,并跟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最后将“捕鱼”的“网红”收入“网”中。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随着近年禁渔工作的深入推进,市民群众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9月4日周六下午,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值班室收到市民电话反映,称有人在“抖音”平台直播撒网捕鱼。执法人员接报后立刻启动联动预案,及时将此情况知会闵行区水上治安派出所,同时密切关注其抖音帐号动态,掌握相关线索。
9月6日上午,当事人第二次使用抖音平台直播非法捕捞,执法人员对整个直播过程进行录像,同时通知浦江镇农服中心、属地水务站工作人员、渔政巡查员比对直播现场背景中的河道及建筑物,初步缩小搜查范围。当日下午,通过各部门工作人员大面积的排摸后最终成功确定了上午的直播地点。
9月7日上午,当事人第三次开播,执法人员在多方确认捕捞地点后,联系派出所民警和2名渔政巡查员赶到现场,将当事人传唤回了派出所。
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得知当事人酷爱户外运动,因其抖音帐号已积累了22.4万粉丝,故想通过撒网捕捞的展示方式“带货”,销售一些网具获利。当事人对未持有渔业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一事供认不讳,同时承认在抖音平台上多次野外直播用撒网捕鱼,发布过几百条非法捕捞的短视频。执法人员当即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考虑到当事人粉丝数量多,影响力较大,为消除之前直播及短视频产生的不良影响,9月15日,当事人自愿要求在平台上对自己之前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直播道歉,同时向其粉丝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普法宣传。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新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依据)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依据)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
第四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处罚)
记者:崔松鸽
文字:区农业农村委
编辑:崔松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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