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令职场人、打工人关注的一条消息莫过于“996被指违法”。
8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开发布了10个《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一个案例显示,张某入职某快递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公司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张某申请仲裁后,获赔8000元。
对此,两部门明确:“996”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相关公司规章制度应认定为无效。
有评论说,该公司傻到居然把这样的条款明文写在了合同里。
但更多的网友承认,即便合同和规章对于996没有明文规定,也会利用薪酬设计、KPI等把延时加班做得既隐蔽又让员工难以反抗。
“现实中的过度加班行为往往不会被反映在劳动合同上,更多的是一种无形的压力。”
《奇葩说》第六季里有一期的辩题就是“感兴趣的工作总是996,我该不该886(说再见)”,当时很多人认为这个辩题没有太多可讨论的空间,毕竟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人被迫接受996了。
此前,知乎上也发起了过对于996该不该辞职的投票,有47%的人可以接受感兴趣的工作996,他们觉得只要酬劳合理,辛苦不是问题。在不少人尤其是年轻人的眼里,996不算问题,加班不给工资或者工资不高才是难题;又或者,公司不提倡996但总是把工作安排得非得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来完成。
前不久腾讯某部门宣布改善「大小周」工作制,推行双休。随后也提出,一些业务领导将周会安排在周一一大早,并要求汇总上周的业务数据进行汇报。
(不会有人明确发邮件表示“请周末加个班整理出来”。)
而且很多公司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八小时工作制,但在员工走流程申请加班的过程中会设置诸多阻碍。
例如申请加班须提供相关工作安排的证据,填一份表格说明加班时间的工作安排、交付的成果、占用的时间,并需要说明这一时间为什么是合理的,还要主管领导确认,抄送相关部门、相关领导等,让不少人知难而退只能“自愿”加班来完成当周的KPI。
8月26日最高法和人社局的996违法案例公布,不知将在多大程度上让各行各业真正重视起劳动法和员工的正当权益。
从大面上说,互联网取消996是共同富裕趋势下全国一盘棋的整体考量,是商业本质的回归,也是为了减少舆论压力。
而从具体工作上来说,996也在蚕食着人们的创新力、创造力。现在无论是互联网还是其他打工人所在的行业,很多都已进入存量竞争时代,人口红利逐渐收紧,当下互联网企业单纯增加工作时间或者增加人手,已经再难以向以往一样轻易获取市场或者流量,而用户的体验以及创新则是企业存活下去的法宝,却不是996所能带来的。
已经被996内卷的职场人们,能做的只能是在早9到晚9的时间里,一边完成工作一边掌握本事和向榜样学习,最终,给自己赢得对于996说no还是说yes的一份选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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