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30日讯 近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同安路支行因不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或分类收集点被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同安路支行在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不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或分类收集点。依据《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拟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同安路支行处以5000元罚款。
[来源:信网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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