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你决定要买房,很多原本不重要的人和事,就会变成干扰你判断的干扰项,这当中有销售,也有广告,还有售楼处的人头攒动,以及房价的涨跌……但这些都算是外围影响,对业主权利影响最大的,其实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因为前面那些销售、广告、房价等要素难辨真伪,而合同只要签字生效你就从局外人成为了当事人,你就成为了买房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此重要,业主在签订前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1.看落款单位
当代人是没什么安全感的,在购物消费过程中都会有认准的品牌和商家,买房时则变成了对开发商的挑选,有的人看中开发商名气大,有的人看中开发商口碑好,也有的人会认准本地开发商,甚至在看房挑房之前,业主就已经有了初步的意向。
而合同和谁签订的,谁就是这个卖房的开发商,后期出现问题要找的人,也是合同上的人,为什么要看落款单位呢?因为实务当中很多人是冲着大牌去买的房,结果出事以后发现合同上的公司根本不是自己当初以为的大公司,甚至不是宣传里提到的公司,这时候再后悔是来不及的。
所以首先要看看合同落款,确定卖给你房子的公司,是不是你当初看中的那一家,如果不是那就问清楚关系,并查一查他们之间的关联和持股情况。
2.看交房期限
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终极目的是产权,只有拿到了登记自己名字的产权证,才算是落袋为安,而交房日期直接决定了后面办证流程,因为交房意味着主要的验收都已经通过,哪怕个别配套没有完成,后期出问题也好处理,相比于办房产证都是小事儿。看合同上的交房期限,主要是核对时间与销售所说的是否一致,以免事后影响业主的整体安排。
3.看违约责任
照理说合同应该是平等公平签订的,但只要有交易就必定有不对等的双方,开发商必定会利用优势地位来确定合同内容,就算业主不能更改合同,但却可以通过违约责任的划定来评判开发商。
在买房过程中,业主交钱是主要义务,开发商交房主要义务,如果不能按期履行就会产生违约责任,通常是设定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上业主违约承担违约金的标准是日万分日五,而开发商的标准是日万分之零点五,那这就不再一个标准上签约,也不是利用优势地位,而是不要脸。
哪怕是日万分之一也算在一个水平上,直接降了一档那还是别对他抱有希望了,这种显而易见的条款都没什么诚意,那在补充协议上的内容估计对业主更不利。
开发商最大的优势不在于他们的项目有多好,而在于现在房价是上涨的,一旦市场风向变了,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那业主买房就可以认真看看合同,想想怎么更改了,但这一天什么时候会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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