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6月18日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
土地征收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菏征预公告〔2021〕25号
为菏泽富民(张庄)11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菏泽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菏泽富民(张庄)11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项目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东方社区耕地、东方社区农村道路以南,东方社区耕地以西,东方社区耕地以北,东方社区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吴店镇东方社区。
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6月30日,由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牡丹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 2021年 6 月28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立宏;联系电话:0530-7799835。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1年 6月11日
02
6月18日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省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资规告字〔2021〕6号
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2021-5
土地位置:牡丹区东城办事处高平小区以东、环堤公园以西、丹阳路以北、高平小区和环堤公园以南
图片来源:菏泽学区房
土地面积(㎡):36562
土地用途:商业、居住
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2.3
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
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
投资强度要求:6000 元/㎡以上
竞买保证金(万元):20291.91
起 始 价( 万 元/亩 ):370
加 价 幅 度(万元/亩):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相关材料要求
(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19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16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9日16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1年7月8日9时至2021年7月21日 10时,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挂牌出让地点:菏泽市中华东路1188号菏泽市土地储备中心。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保证金交纳发票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除提交竞买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协议中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者,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在挂牌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本宗地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保证金交存账户: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开户行:1、莱商银行菏泽分行营业部 ,账 号 :803026201421000931;2、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营业部,账号:240319691547),请在汇款附言中写明所参与竞买的宗地编号。
(三)本次出让地块须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规划建设。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或其他未尽事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为准。
八、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1188号
联系人:秦廷义 王瑾 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7386661 7386667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8日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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