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厦门市一家超市里。一位大妈在排队结账过程中,嫌婴儿车挡道碍事,于是心生不满,将婴儿车中的孩子的脚狠狠地掐了一下,导致脚皮脱落。
目前,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行为,将那位大妈拘留。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妈因为殴打、伤害不满14周岁的孩子,属于加重处罚情形,会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就在上个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组数据是: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亿人,占比18.70%,比10年前增长了5.4个百分点。
这足以说明,我们是一个老龄化人口众多的大国,而且会很快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预计未来5年,每年将有近2000万人口步入60岁。
现代人生活质量提高,不仅人均寿命增长,而且身体条件也变好了!
现在55岁退休的大妈,和三四十岁的壮年妇女没什么区别,既能赶上新潮,又有足够的时间和积蓄。很多六七十的“爷爷”看上去也比大家印象中的花甲之年要年轻很多。
那么,对于当代中国城市居民(农村老人除外)来说,从退休到进入真正意义上的晚年生活,大约还有15年左右的时间。这十几年里,大家精力充沛、头脑清晰、又无需工作,就会形成一个新的社会问题:老年人违法犯罪现象越来越多!
不光是孩子,成年人、老年人只要闲着就会惹祸,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根据北京海淀法院的数据显示,自2008年至2018年的十年间,海淀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与此相反的是,老年人犯罪率却呈现上升趋势。犯罪年龄多集中于60至69岁,70岁以上犯罪也有所增加,且城镇老年人犯罪比例增高,数量明显多于农村老年人犯罪主体,男女比例接近4:1。
今年,江西警方破获了一起平均年龄为79岁的高龄犯罪团伙。据介绍,这个名为“刘家老年协会”恶势力犯罪集团19名涉案人员年龄最大的92岁,最小的68岁,称霸一方19年。
这不是我们的特色现象。在日本,老年人犯罪比例也远远高于青少年,究其根本原因,老年人绝对数量要大于青少年,因此其犯罪比例自然要高。由此可见,只要有能力,就会有犯罪,不在于年轻、年老。
从上海静安区检察院的统计数据来看:老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轻罪轻刑案件居多、屡判屡犯现象凸显、认罪认罚比例较高三大特点。其中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占被判刑老年人总人数的88%; 老年人犯罪的前科率达33%,明显高于同期全年龄普通刑事案件的前科率,老年犯罪嫌疑人普遍认罪早、翻供少。
从法律规定来看,对老年人的宽宥政策也是一方面原因。
首先,我们国家刑法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75岁以上的老人一般不判死刑,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除外。
其次,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70周岁以上的不执行拘留。
这些法律上的宽待也是老年人犯罪屡教不改的重要原因。
最后,从结果来看,老年人进入监狱或者看守所机关,往往无需从事体力劳动,生活上甚至更有保障,因此监狱生活对他们而言恐惧感要低一些。
不是坏人变老,也不是老人变坏。而是我们正在经历躲也躲不过去的老龄化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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