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培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先进典型,引导和带动各地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到位、快速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我部2021年继续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经各地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部级核查评审和网上公示,决定命名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90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命名河北省承德县农业农村局等30个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为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
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要珍惜荣誉,巩固拓展示范创建成果,宣传推广示范创建经验和典型做法,持续有效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以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为榜样,加快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到位, 着力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农业农村部网站
2021年5月31日
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第三批)
(共30个)
河北省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山西省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农牧局
上海市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江苏省
常熟市农业农村局
仪征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浙江省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安吉县农业农村局
东阳市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
凤阳县农业农村局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福建省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局
江西省
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山东省
单县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河南省
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商丘市梁园区农业农村局
虞城县农业农村局
湖北省
云梦县农业农村局
湖南省
资兴市农业农村局
四川省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石棉县农业农村局
重庆市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南省
南涧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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