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公布了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在数据发布后,《商丘日报》、商丘政府网、商丘统计等媒体对商丘市人口数据情况作了报道,社会各界给予极大关注,也有网民提出了关心的问题。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分县(市、区)人口数据的发布
商丘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和广大普查员的辛勤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数据的采集任务,取得了丰硕的阶段性成果,全面查清了全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要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发布由上到下逐级进行,全市分县(市、区)人口数据待上级审定后,将以普查公报形式发布。
二、2020年普查数据与2019年常规统计数据的关系
有网民提出,根据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商丘市常住人口781.68万人,这意味着2020年比2019年公布的733.36万人增加了48.32万人,增量为何远远高于往年?
这个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数据计算和比较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统计制度方法的问题。下面,作三点说明:
第一,普查数据、年度数据统计方法、口径不同,不能作简单比较和计算。根据我国现行统计调查制度,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两次普查之间的年份开展抽样调查,非普查年份的人口数是根据当年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因此,不能直接用2019年原公布的人口数据,与2020年普查数据做比较来计算年度变化,人口年龄结构、出生率等其他数据也是这样,不能简单计算和比较。
第二,按照国际惯例和通常做法,普查结束后会依据普查结果对两次普查之间公布的年度数据进行修订,以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人口发展轨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都根据普查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目前,这项工作省统计局正在进行中,相关数据在修订完成后会陆续择期发布。
第三,从这个问题的提出,我们也可以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开展人口普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这次普查通过采取多项新技术手段、广泛的宣传发动,采取更加高效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查清了我市人口的总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情况。年度数据根据普查数据修订以后,就可以做相关的比较分析了。
来源:商丘统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