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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玉屏县检察院办理了首例网络赌博案件,并依法对许某批准逮捕。
许某在其朋友圈看到通过“斗牛牛”方式打牌当代理不仅自己能娱乐还可以赚钱的宣传语及二维码,便点击二维码下载了一款名叫“牛王扑克”的手机游戏APP,注册成会员后,经朋友介绍成为“牛王扑克”的代理,朋友告诉他只要邀请别人进入该平台赌博就可以抽头渔利,于是许某在其QQ群、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发“牛王扑克”的二维码及宣传语,朋友想玩,许某就邀约他人注册“牛王扑克”会员通过斗牛牛、炸金花、杀拱等方式赌博、或者将朋友发展成为下线,成为该平台代理,许某将发展的会员、代理约10多人集中在平台的一个俱乐部里,只要他人通过斗牛牛等方式赌博,平台就会从中抽头渔利,许某再从平台获得返利,许某约获得返利6万余元。
玉屏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许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利润分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且涉案的同案人员未到案,社会危险性大,故玉屏县检察院对许某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广大网民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网络赌博没有馅饼只有陷阱,不能有投机心理,也不能抱着试一试、玩一把的心态参与其中。广大群众要合理使用网络,不要沉迷于网络赌博。在发现网络赌博犯罪的线索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玉屏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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