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跟大家聊一聊那些脑子瓦特了才会买的包。
有的时候啊,可能真的是一些普通人看不懂的才叫时尚。
今天小编要给大家盘点一下大牌出过的那些匪夷所思的包包
特别是最后一个简直就是在骗钱
去年新出不讨好的必须得是这个
AMBUSH × BVLGARI联名款手袋
先放图
乍一看,你不觉得像小丑叔叔会给你用气球折起来的那种气球造型吗?
看上去都好像挺好看,但是你没有搞清楚好看的这些明星并不是这款包呀,而且这一系列还出了各种款什么手拿包呀,链条包,还有爱心包,没有一个卖的好的,想想我们普通人花2万多买个包还是讲究的实用,能不能Hold住,没有明星一样的气场,否则就是小丑。
第二款就是被吐槽的巴黎世家七夕节出的沙漏包
我觉得巴黎世家的设计师肯定是非常欣赏中国的文化的,这个包包上面大写的你爱我,我爱我她爱我谁爱我爱的,我每次拿起我正常的沙漏包都会想谁爱我,我爱谁,哎,太洗脑了。
最后一个呢,LV五星红旗的手袋LV的
以红色为基调设计五颗星星丑不丑啊,这完全是在恶搞五星红旗啊,这种搞噱头的设计师真的没意思,正大光明的在圈价格还高达9万港币,而且还全部售罄。
不止LV别的品牌也出过讨好中国消费者的包包,毕竟中国目前是全球消费能力最大的市场。
并且早在2012年法国品牌Hermès 同样推出32cm款式的中国五星红旗Birkin。该手袋采用鳄鱼皮制成,且以红色为主调并配有5粒五星红旗, 该款包当时售价约100万港币。除此之外,有其他人也晒出自己的定制款爱马仕手袋,甚至有些竟将毛主席头像及国旗标志设计到手袋上。并且当时甚至有些人以此作为爱国的象征。并且国内部分商家也在生产一些商品例如包,杯子等印有毛主席头像及国旗或以红色为主色并配有五粒星星。
曾有律师在视频中指出将国旗图案印在包包,衣服,饰品或其他商品上,此做法虽不属于用作商标行为,但是属于广告或变相广告性质,通过国旗图案来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和购买,此做法违反了国旗法规定,其次违反广告法的规定。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形象,尊严和主权,不容侵犯。甚至一些人声称买这些物品是代表自己爱国心理,但是究竟是2019年武磊拒绝在国旗签名是爱国行为呢?还是购买一款高价物品携有国家象征的物品是爱国行为呢?对此你怎么看?
普及法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第十八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商事活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以有以下情形(一)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不过大牌有的时候创造出这么多迷之单品,但你喜不喜欢和她好不好看是一回事,能够给这个品牌起到足够的营销效果才是人家真正想要的目的,那么丑,我还买不起,不说了小丑毕竟还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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