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全力打好春节安保禁放工作保卫战,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公安分局所队“查、打”结合,重拳出击,在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安全检查的同时,近期严肃查处5起非法燃放、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2021年1月30日上午8时许,鸠江公安分局城东新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城市之光第四街区城市之光第四街区15栋1单元旁有人燃放烟花爆竹。经现场了解,杨某因搬新家燃放了2个36响的爆竹,民警现场传唤违法嫌疑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2021年2月7日上午,鸠江分局治安巡防大队民警巡逻至万春花园农贸市场门口,在对现场售卖年货的摊位进行检查时,发现农贸市场门口搭建临时摊位上有人售卖烟花,民警现场固定证据后,将违法嫌疑人夏某、刘某等2人,以及收缴的烟花移交给清水所处理。
2021年2月7日上午,鸠江分局治安巡防大队民警民警在万春花园巡逻时,发现万春花园翠子百货店内出售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清查固定证据后,将违法嫌疑人宫某及收缴的烟花爆竹移交清水所处理。
2021年2月7日下午,湾里所民警巡逻芜湖市鸠江区锅炉厂菜市场附近时,对张某经营的年货商铺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一批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清点并固定证据,并将张某带至湾里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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