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座及以下车辆禁行6个月,其他车辆禁行1年
本报讯(记者 徐蕴海)2月3日,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接待了一名来访者,来访者称自己的私家车不知何故已无法上高速行驶。经工作人员提醒,他才想起自己在2020年底时因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处罚,因而其车被列入了高速黑名单。
2020年9月底,该私家车车主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张家港市高铁站招揽1名旅客,送往江阴万达广场。当车辆行至张家港市弘吴大道快速路时,被张家港市交通运管部门查获。
经调查,该车无道路运输证,当事人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交通运管部门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经营。同时,该车被江苏联网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列入江苏联网高速公路车牌黑名单,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按照相关规定,7座及以下客运车辆禁入高速的期限为行政处罚完毕满6个月,其他车辆须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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