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山东金沙园食品有限公司、聊城市大山坳餐饮有限公司开发区华山路分店、江苏香道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三家湾油脂有限公司、山东实在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或销售的沙土田园古法瓜子、食用植物调和油等18批次食品不合格。
监督抽检不合格济宁地区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邹城市元亮鲜鱼馆销售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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