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发布
按照《房源发布及选房实施细则(修订)》方案,经安置房源发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布本次房源。
相关事宜
1、为了鼓励棚改居民选择房源,延续前期可以大于总房价70%的房票选择房源,但在兑换房源时需全部使用房票结算,如需分批缴纳时兑换人后补凭证必须于签订协议后30日内将尾款缴清,如到期仍未缴清则视为违约协议作废,房源收回,前期已缴纳的房票按照房票面值给予现金补偿。请大家根据自己持有房票的金额选择房源。
2、如住户前期已经选择了房源,但未缴清房款的,所欠尾款凭证金额已冻结,冻结的金额不能参与选房。
3、2020年9月28-29日宣传房源,具体明细可以在"东胜棚改"微信平台、结算中心大厅以及办事处选房服务站查询。
4、2020年9月30日上午8:30开始,腾空排序住户持本人身份证和原拆迁协议按照顺序在各自对应的办事处选房服务站依次选房。
5、2020年9月28日开始至本次选房结束停止办理转让业务,本次选房结束后恢复自由转让。
本次选房业务办理地址:各办事处选房服务站
温馨提示
办事处选房服务站为最后一次公布房源及选房,请各位住户抓住本次机会选房,如住户在房票中心最后一次公布房源仍未选房将指定房源。(最后一次公布房源会提前告知)
房源具体明细
来源:东胜发布
编辑:赵聆佑
校审:尚铁兵 郝晓琴 李欢倪
终审: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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