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波等3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陈波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陈波纠集一批社会人员,逐步发展成为令当地群众闻之色变的不法分子“博茂仔”中的一股黑恶势力,并利用该不法分子恶名壮大势力。自2013年开始,陈波利用“博茂仔”的恶名,通过暴力打砸手段恐吓在博茂管区部分地段摆卖月饼的经营户,霸占月饼摆卖摊位收取经营户“保护费”,并以同样的方式逐步将吴川市销售月饼最好地段的月饼摆卖摊位予以霸占收取“保护费”。同年,陈波发现吴川市博茂地区为死者做法事超度可以获取高额利益,遂伙同他人开设了销售迷信品店铺“孝义堂”,垄断博茂管区清源村附近村镇的殡葬法事服务。2015年,陈波与被告人黄南镇成立吴川市众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由黄南镇负责承接拆迁业务,被告人康华明负责带领公司成员等充当拆迁公司“安全员”,并利用陈波的势力排除一切施工阻碍,从而获取更多的拆迁工程。至案发时,该公司已承接了吴川市大部分拆迁业务,为组织提供了经济支持。
通过不断扩展和整合,该组织逐步发展成为以陈波为组织领导者、人数较多、结构层次较为明晰、分工较为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陈波把各成员安排到殡葬、月饼销售、小区物业管理、承揽工程等各行各业中进行软暴力控制,从中牟取暴利。自2013年以来,该组织在陈波的组织、领导下,多次有组织地实施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对区域内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陈波等人涉黑案一审庭审现场
案情回顾
2018年8月,湛江、吴川两级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排查出一个以陈波为首的涉黑团伙,该团伙涉嫌在吴川市实施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强揽工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群众深恶痛绝。
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
湛江、吴川两级公安机关
经过半年多的缜密侦查后
于2019年3月22日凌晨
组织近500名警力
在湛江、广州、佛山、云南文山等地
同时展开抓捕收网
成功打掉该重大涉黑团伙
抓获涉黑组织者3人、团伙其他成员29人
缴获管制刀具3把、疑似枪状物体2支
和银行卡282张等一批涉案物
抓捕队伍集结
部分抓捕现场
缴获的涉案物品
来源:平安吴川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