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谈论故史,我是麻瓜。
关注我每天带你们了解一些有趣的历史文化
前言:
我国的历史悠久,从有文字记载的夏朝开始,一共经历了包含夏,在内的主要朝代一共有12个,一直到清朝,我国更是有着“中华上下五千年”的称呼。
在我国最后一代封建王朝, 清朝的统治下,由于统治者的贪婪奢靡,不问政事,导致了清朝社会的腐败,俗话说有国才有家,一个朝代都这样黑暗和混乱,可想而知百姓们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贫困,在谭嗣同的《有感》中“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和龚自珍的《杂诗》中“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不难看出清朝的腐败现象的程度,和百姓们对当下社会生活的抱怨。
清朝的百姓生活
清朝晚年,穷苦人家的人很是凄惨,像吃一顿饿三顿的事情都是常事。国有一句话叫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想必现在的“年轻人”对这句话也很熟悉,特别是二十来岁的小青年,更是对这句话记忆颇深,但在当时的清朝就不一样了,他们和现在恰恰相反,因朝廷的无用和落后,导致了百姓的生活苦不堪言。像传宗接代这种事情,有着极度的渴望,为了给自己留个香火,居然想出了“租老婆”这样的事情,而且还在百姓的阶层火了起来,整的有模有样的,当时的人们管这种叫“典妻婚”。这种习俗在不同的地方也以后不同的叫法,比如典水面,搭伙等等。就是把自己的妻子用契书的方式来出去,按照一定的条款收费,价格肯定是要比娶一个媳妇要便宜点的,真是为了留个后,无所不用其极。
这对女人来说是完全不公平的对待,但生活在那样一个封建的朝代下,女人完全没有话语权,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丈夫想要将自己租借出去,女人是没有拒绝的权利的。
“典妻婚”和结婚一样,像正式结婚的流程一样,一项都不能落下,先是请媒婆介绍,(看不看得上不要紧,钱到位就欧了)然后双方再签一个合同一类的书面文件(搞得挺像回事),这些完成了以后就是彩礼了,(不要想得太豪华,挺多就是几斗粮食),然后摆宴席,入洞房。
签的合同里面的条条框框很多,钱不会一次性给完,及签订的时间一般在三到五年,有利于生产,价格方面就要看女方的年龄、模样、身高、脸蛋、还有一点就是一个不成文的说法,那就是屁股大不大,在古代有着大屁股的媳妇好生男娃,屁股大的价格高的离谱。
在嫁出去了以后,必须断绝于家人的往来,也不得偷偷跑回家中,如果违反了的话,乙方可以不给甲方支付其余的金钱。这个陋习一开始在汉朝的时候出现过,但是汉朝比较富有,人的思想也不一样,就慢慢的消失了。
这个陋习真是让人难以启齿,甚至还会有人谩骂,但你不要忘了,我们是以现在这样一个平等的社会去看待,一个不平等社会的问题。在清朝末期,因为战争的原因,百姓的生活都成问题,而现在我们可以说是吃得饱穿得暖,不会为了吃饭而苦恼。
参考文献:
《 有感》
《杂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