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刘骁、王洪义辞去
天水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
决 定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骁、王洪义辞去
天水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
决 定
(2020年5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决定:接受刘骁、王洪义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报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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