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怎么还有人弄不零清?!
这两天,诸暨警方查处了两起典型案件,其中,有人不但隐瞒武汉来诸人员的信息,还帮他们在诸暨的小区里租房子住!
诸暨朋友“太仗义”
帮湖北来诸人员租房,隐瞒租住信息
1月30日,浣东派出所民警协同浣东街道工作人员到某小区进行摸排核查,发现有两名湖北籍人员入住。经询问,两名湖北籍人员通过诸暨的朋友帮忙,于1月23日入住该小区。
警方查明, 他们口中的朋友姓宣 ,长期在武汉经商。
1月23日, 宣某的武汉朋友李某打来电话,说朋友高某从武汉坐车已到达诸暨,电话中李某一再拜托宣某在诸暨帮忙照顾几日,宣某答应了。
当日,宣某便在浣东街道一小区租好房子,让高某及其孩子顺利入住, 但宣某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及社区报告承住人情况。
宣某一时仗义,却低估了事态的严重性。最终,诸暨警方因 宣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浣东街道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 对两名湖北籍人员实行居家隔离。
诸暨又有两人被实施强制隔离
1月31日,暨阳街道 金鸡山后村有2人被实施强制隔离。
41岁的陈某明和17岁的陈某旭是该村村民。两人于1月18日自驾到湖北仙桃走亲,1月22日返回诸暨。
得知他们湖北返诸的消息后,暨阳街道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要求他们那按规定实行14天的居家隔离。
此后至1月28日,两人均按规定居家隔离。但在1月29日,社区医生、村干部上门时,陈某旭已外出。工作人员询问情况,陈某明态度恶劣,拍桌摔东西,称失去了自由,拒不配合。
为保障其他居民的健康安全,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于昨天上午强制将其转入政府定点集中隔离区隔离。
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担当!病毒才没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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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诸暨警方
首席编辑 | 夏子
点小花,告诫那些拎不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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