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女士在扬州高邮的一家快递公司上班,最近他在派送快递的时候遇到了一件糟心的事情。自己送快递的时候已经按照客户的要求将快递送过去了,可是客户却说没有收到,为了将事情搞清楚,于是她看了当时的相关监控,发现一个小女孩将快递取走了,秦女士自己将客户的损失赔偿了,然后想着后续和家长协商关于赔偿的问题,可是事情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
秦女士说,自己当时将快递放到了门卫上,可是客户打电话说他没有找到快递,通过查看监控得知,当时有两个孩子在门卫旁边玩耍,然后一个小女孩拿起快递就跑了。
后来秦女士重新支付了2980元,让商家给客户重新发了一件商品,不是自己的过错,自己却要损失几千元,秦女士感到特别委屈。
后来通过各方面打听,终于找到了拿快递小女孩的家长,对此小女孩的家长不承认,却说东西那么重,她根本搬不动,后来记者联系了孩子的父亲。
孩子的父亲承认了,自家孩子拿快递的事情,表示只能赔一半,因为小区门口是禁止放快递的,而且当时是两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5岁,小孩子懂什么啊?所以全部赔偿不现实,但是他们对这件事有一定的责任,不赔钱也是不可能的。
听到孩子的父亲这么说,秦女士很生气,她认为孩子已经拿走了快递,才会导致快递丢失,因此家长应该将她垫付的2980元全部给她,后来双方意见不一,各执一词,双方都不肯让步。
其实小编觉得,快递员没有将快递亲自送到客户的手中,在这方面存在一定的过失,但是主要原因还是孩子,因为孩子将快递拿走才导致丢失,孩子小不懂事,但是家长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弥补快递丢失给秦女士带来的损失。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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