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公安分局局长张仲平为两名举报人发放奖励金
9月12日上午,凤岗镇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金发放仪式,对前期提供有效涉黑涉恶线索的两名举报人分别发放奖励金30000元。凤岗镇镇委书记张耀洪,镇委副书记何俊聪,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张仲平等镇领导参加了奖励金发放仪式。
今年,2名群众分别向凤岗镇扫黑除恶办提供线索,公安分局循线深挖,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根据《凤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三)项“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0元”和第(五)项“案件线索直接具体,可直接作为办案重要证据的或举报人能够进一步积极协助查处工作的,加倍奖励”的规定,决定对2名举报人各发放奖励金30000元,合计60000元。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凤岗镇已为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人发放奖励金2次,上一次为去年11月30日,凤岗镇为1名举报有功人士发放奖励金30000元。今天,凤岗镇再次对2名举报人发放奖励金,充分表明了镇委、镇政府对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为拓宽涉黑恶犯罪线索来源,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凤岗镇出台了《凤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设立了100万元的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并开设了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来访等举报方式,对于收集到的其他有效线索,相关职能部门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核查。
采写:南都记者 唐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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