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兴趣班,有孩童被老师多次触摸下体,涉事杨老师今年30岁未婚,称自己确实触摸过两个孩子,但这是因为老家北方农村有此习俗,主要意图就是为了逗孩子玩。事后,杨老师自己也觉得不妥,已经向孩子的家长表示了歉意。培训机构方面称,已经将杨老师开除。网友在评论中清一色地表示:这锅无论是不是北方农村都不背。
看到这则新闻之后我又联想到上个月英国《每日邮报》的一篇报道如是说,在新西兰一个79岁的中国大爷在游泳池更衣室里摸男童生殖器官,被控诉,法院最终判决无罪。大爷支付了4637元赔偿金。之所以判决无罪,是因为大爷的女儿当庭出具了一份文化背景调查报告称,触摸男童生殖器官在中国是一种常见的表达喜爱的方式。而法庭接受了这种解释,同意这是一种“文化错误”,并认为这种行为在中国是可以接受的。
其实在我看来,我觉得79岁的大爷有如此举动还算勉强可以接受,因为在部分地区老一辈人的生活中习惯中确实有这种表达喜爱的行为方式,虽然绝大多数仅限于亲戚之间。大爷年老了,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一时半会偶然为之,尚能谅解。
然而深圳这个兴趣班30岁男老师则难辞其咎,而且有很多同样的行为,不同的人做出来影响完全不一样。且不说该男老师是否具有猥亵的主观意图,即使真如他所言是为了按照北方农村习俗表达自己的喜爱,但当时他做出如此行为的时候是在课堂之上。作为一个老师,在课堂上做出这种事情也是非常出格的。
而若其具有猥亵的意图,则涉及到违法犯罪。在违法层面,即违反了《治安处罚法》,该法第44条即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据此,杨老师行为的对象未满14周岁,还属于情节严重的类型。
虽然最终兴趣班以开除了事,孩子的家长也没有进一步深究,但离开了这个兴趣班还有无数个兴趣班,对于这样的具有危险的人就应该纳入教师职业黑名单。可不能因为一句北方农村的习俗就为自己顺利的开脱,否则最终受害的还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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