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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博野县2018年公开招聘19名高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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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促进我县高中教育事业均衡、快速发展,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9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语文教师2名;英语教师3名;物理教师4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2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2名;微机教师1名。合计19名。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暂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应聘后须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与应聘岗位专业相同或同一类别;英语专业八级可应聘英语教师,不受专业限制;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步骤进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聘公告,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博野县人民政府网、博野县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数量达不到2:1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量,同时在博野县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报名时需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需现场交纳报名费及考务费100元。
2、报名日期: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17:30)
3、报名地点:博野县教育局
4、联系电话:0312—8321626
(二)资格条件审查
通过对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审查的办法,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教育局负责专业、学历层次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审查。
(三)笔试
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主要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公民道德等相关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学理念以及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笔试结束后在博野政府网公布考试成绩,并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遇有自动弃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分组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分在同组面试。面试内容为高中课程教材版本,试讲章节现场抽取。同一学科试讲内容相同、准备时间相同。通过试讲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仪表仪态,形象气质,反应能力,应聘教师把握教材的能力和驾驭课堂的能力。
2、面试形式
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应聘者准备时间为9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教师的面试进行体操式打分,即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得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面试时考生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3、评委组成
评委设7人,评委全部临时外聘。
4、面试成绩公告
面试成绩于当天予以公示。
5、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在选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的、出生时间较早的。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报名条件、档案材料及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此环节不能按时间要求提供档案等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八)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批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服务期限。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岗位,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
招聘过程中如遇其它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312-8327271
2018年9月27日
附:《博野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河南省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郏县2018年公开招聘145名初中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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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适应教育倍增工程对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45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计划、有编制、有岗位”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有关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
4.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5.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和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2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
5.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iaxian.gov.cn)发布招聘简章及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二)报名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报名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时毕业生需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填写《报名登记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带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由院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院校相关部门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的信息证明(教师资格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填写《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职称聘任证、在职有关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乱纪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填写《报名登记表》。然后进行指纹和图像采集。
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1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计划调整到相似或相近的其它专业。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
(四)考试
本次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按四舍五入计入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采用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
(六)递补
对本次招聘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经郏县2018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待遇及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为全供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时,不能如期提供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个人档案的,从其到岗之日直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只享受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待办理聘用手续后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
新聘人员在郏县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郏县教育系统。三年服务期满后若需调出,须经县编委会研究批准。
五、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郏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此次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咨询电话:人社局0375--5161176,教体局0375--5577001。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郏县2018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马丽(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徐子生(县人大党组副书记)
乔东涛(副县长)
黄运宏(副县级干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张营军(县监察委委员)
梁发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根(县编办主任)
卢军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洁(县教体局局长)
肖志举(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乔东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卢军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全程参与报名、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5--5165324。
本方案由县2018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郏县2018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2.《郏县2018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河南省罗山县2018年补充招聘27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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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县农村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大局稳定,确保市批复的用人编制合理使用,结合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紧缺的现状,拟定在已通过我县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并进入面试程序未录用的人员中,通过笔试补充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27名,由县教体局根据农村中小学实际需要统一进行分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农村中小学教师27名,报名时不报具体岗位,由县教体局根据基层学校的编制空缺和农村中小学的实际需要统一进行分配。
二、报考资格条件
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对象是已参加2018年罗山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笔试并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程序但未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后楼一楼西大厅。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0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罗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单,现场填写罗山县2018年补充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领取准考证。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12日下午2:30—5:0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补录笔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聘条件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报考;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时间:2018年10月13日上午8:30-10:00
2、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3、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4、方法:闭卷考试。
5、加分条件:在罗山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生和罗山籍服务贫困县(含西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预征大学生士兵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8年10月12日上午11:3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2010年《修订通知》的规定执行。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出现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
(1)报名时提供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户籍为罗山的优先;
(3)符合规定的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大者优先。
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
(四)公示
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补录拟聘人员名单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四、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补录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新聘用人员服务用人单位时间不低于3年,试用期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五、招聘纪律
罗山县2018年补充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示制,阳光操作,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招聘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如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由罗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937642669
附件
罗山县2018年补充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6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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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的相关规定,翠屏区教育、卫计等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6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招信息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8180/)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发布。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职称)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执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五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联系电话:0831-8237648、8237647。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请自行打印);
(2)近期免冠同底2寸证件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报考者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资料。
(三)报考要求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和聘用资格、违反有关规定报考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翠屏区人社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宜宾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通过现场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报名当日缴纳笔试费50元,笔试后入闱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在领取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80元;报考卫计系统及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只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报名当日缴纳面试费80元。
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的考生,请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五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领取。
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报考教育系统招聘岗位入闱专业技能考核环节的考生、报考卫计系统及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请于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五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领取。
四、考评方式
(一)笔试
1.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卫计系统招聘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只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不笔试。
(二)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根据岗位需求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或结构化面试或综合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的考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五、考试总成绩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教育系统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二)卫计系统招聘岗位: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测试成绩*50%;
(三)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综合考评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对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对于形成了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聘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聘用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三)公示
1.拟聘人员名单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本次招聘任何环节均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区人社局复核汇总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通过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其中,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聘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35947。
九、特别提示
(一)此次所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核、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三)新招聘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
本公告由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翠屏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0831-8237647,8237648
翠屏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0831-8205965
翠屏区卫计局科教宣传股:0831-2324781
附件:
1.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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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周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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